耐碱耐火浇注料(原GBl0695—1989)
发布日期:1989-12-0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碱耐火浇注料(简称耐碱浇注料)的定义、分类、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及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窑炉用的具有耐碱性的水硬性浇注料。
2 引用标准
GB 3001 耐火制品常温抗折强度的试验方法
GB 10696 硅铝质耐火浇注料耐碱性试验方法
YB 2202 耐火混凝土 烧后线变化检验方法
YB 2204 耐火混凝土 常温、烘干耐压强度检验方法
YB 2209 耐火混凝土 检验制样规定
3 定义
耐碱浇注料系指以耐火粘土熟料等硅铝质材料为骨料和粉料,以
铝酸盐水泥作结合剂,可掺入适当外加剂配制而成的具有耐碱性
的水硬性浇注料。
4 分类
耐碱浇注料按性能分为优等品及一等品,共五个型号(见下表)。
────┬────┬───┬──────┬──────┬──────────
│性 │ │抗折强度,不│抗压强度,不│
│ 能 │ │小于 MPa │小于 MPa │ 3h恒温后 ?
│ 指 │ │ │ │ 线变化不
产品等级│ 标│耐碱性├──┬───┼──┬───┤ 大于1.5%
│型 │(最低 │110 │1100 │110 │1100 │ 的试验温
│ 号 │等级)│ ℃ │ ℃ │ ℃ │ ℃ │ 度,℃
│ │ │烘干│烧后 │烘干│烧后 │
────┼────┼───┼──┼───┼──┼───┼──────────
│ 12D │一级 │80 │ 80 │8.0 │ 8.0 │ 1200
优等品 ├────┼───┼──┼───┼──┼───┼──────────
│ 13D1 │一级 │100 │ 100 │10.0│ 10.0 │ 1300
├────┼───┼──┼───┼──┼───┼──────────
│ 13D2 │一级 │70 │ 70 │7.0 │ 7.0 │ 1300
────┼────┼───┼──┼───┼──┼───┼──────────
│ 12 │二级 │40 │ 20 │5.0 │ 2.5 │ 1200
一等品 ├────┼───┼──┼───┼──┼───┼──────────
│ 13 │二级 │40 │ 20 │5.0 │ 2.5 │ 1300
────┴────┴───┴──┴───┴──┴───┴──────────
5 技术要求
耐碱浇注料的性能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烧后线变化
耐碱浇注料烧后线变化的测定按 YB 2202 的规定进行,恒温3h。
也可采用40mm×40mm×160mm试体。
6.2 耐碱性
耐碱浇注料耐碱性的测定按 GB 10696 规定进行。
6.3 抗压及抗折强度
按 YB 2209 的规定制备试体。
耐碱浇注料抗压强度的测定按 YB 2204 的规定进行,抗折强度
的测定按 GB 3001 的规定进行,但烧至 1000℃ 的试体须以
4~6℃/min的速度均匀升到1000℃,恒温3h后自然冷却到室温,
再进行强度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组批
轻质耐碱浇注料按同一型号组批,每批不超过50t。原料变更时应另组批。
7.2 取样方法
每批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至少应在其中5袋
(桶)中等量取样。总量不得少于20kg。
7.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若有某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按7.2条规定重新取
双倍样品复检。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不合格者,也应判定该批
浇注料为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贮存及运输
8.1包装
可用密封桶装,也可用耐磨、防潮的有衬里的双层袋包装。每袋
净重50±0.5kg,袋口必须缝扎牢实。也可将粉料用防潮、耐磨
双层袋单独包装扎牢后放入大袋中。
8.2 标志
必须在包装袋或其他包装器具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重量、
包装年、月、日及生产厂名称。
8.3 贮存及运输
耐碱浇注料必须按型号分别贮存于干燥库房中。桶装有效贮
存期为12个月。袋装为4个月。装货及运输中必须有防雨、雪、
潮湿的保护措施,严禁受潮。
9 出厂合格证
浇注料出厂时必须向用户发出包括品名、型号、数量、生产日
期、质量检验结果并加盖生产厂印章的出厂合格证。
附 录 A
耐碱浇注料的用途及施工简要说明
(参考件)
A1 用途
耐碱浇注料主要用于有碱侵蚀的窑炉某些部位作耐火耐碱隔衬里。
例如水泥窑预热器系统、管道系统及干法旋窑窑筒的尾部。也可
用作无碱侵蚀的各种窑炉衬里。优等品还可用于有高强、耐磨要
求的部位。
A2 贮存
本产品必须在干燥库房存放。
A3 施工简要说明
A3.1 水 必须用清洁饮用水。pH值在6~8之间。拌合水应准确称量。
用水量如下:优等品为总料量的 7%~8%,一等品为 9%~10%。
A3.2 搅拌 推荐用200~375强制式搅拌机。所有搅拌工具必须清洁。
拌合以达到料均匀为止。
A3.3 施工概要
A3.3.1 所用模具的浇注面均应涂一层机油。
A3.3.2 所有预埋金属件,浇注前应涂一层青漆。
A3.3.3 浇注料拌合后0.5h内用完。当浇注厚度为250mm以内时,宜
一次浇注到所规定厚度,振动到完全密实为止。
A3.3.4 养护湿度100%,养护温度宜在10~30℃之间。浇注后24h脱
模。总养护时间为3~7d。
A3.3.5 此材料不得与其他新拌混凝土混用或直接接触使用。
A4 烘干制度
耐碱浇注料制作的衬里或构筑物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适当的热处理。
A4.1 在150℃左右烘干排除附着水,时间根据厚度而定。
A4.2 以25℃/h的速度升温到500℃左右(根据不同部位及实际可能而定)。
A4.3 在500℃左右恒温2d。
A4.4 从500℃左右起以30~50℃/h的速度升温到操作温度。
A4.5 根据不同部位的需要与可能,在操作温度下恒温2d以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德让、马世臣、肖素芬、岳彩新。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