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蜂窝芯子吸水性试验方法
发布日期:1981-10-01
1 适用范围
本方法用于测定玻璃钢窝芯子的吸水率、单位体积吸水量、重量损失率及水溶性物质的
重量损失率。
2 试样
2.1 试样尺寸同GB 1453-78《玻璃钢蜂窝平层结构或芯子平压试验方法》的规定。边长α=
10C(C为蜂格边长),厚度h为产品实际厚度。当产品厚度未确定时,可以取h=2C。
2.2 试样数量每组不少于5个。
3 试验条件
3.1 试验环境条件应符合GB 1446-78《玻璃钢性能试验方法总则》的规定。
3.2 试验设备:
3.2.1 干燥箱。
3.2.2 干燥器。
3.2.3 分析天平:感量不小于0.0005克。
3.2.4 蒸馏水槽(或桶):水温20±5℃。
3.2.5 无水乙醇。
4 试验步骤
4.1 试样制备按GB 1446-78的规定。
4.2 试样外观检查按GB 1446-78的规定。
4.3 试样存放条件应符合GB 1446-78的规定。
4.4 将合格试样编号。测量试样尺寸。测量精度应符合GB 1446-78的规定。
4.5 在试验环境条件下称重。
4.6 若试样在浸水前要预处理(第一次处理),可按 GB 1462-78《玻璃钢吸水性试验方法》
的规定进行。
4.7 经预处理的试样在干燥器内冷却后。在试验环境条件下再称重。
4.8 将试样完全浸入水温为20±5℃的蒸馏水中,注意表面不应有吸附气泡,且试样相互间
或与容器壁不应接触。
4.9 24小时后,将试样从水中取出,用吸水纸(滤纸)吸干表面水分,再浸入无水乙醇中约1
分钟,取出在暖空气流(或通风处)干燥约1分钟后立即称重。
4.10 当知道或怀疑材料含有较多水溶性的成分时,试样从蒸馏水中取出称重后,还要按GB
1462-78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二次处理)然后立即称重。若重新处理后的重量小于第一次处理
后的重量,则认为两者的差值即为水溶性物质在蒸馏水中的损失。
5 计算
5.1 吸水率W p·c(%),单位体积吸水量Wv(克/厘米[3]),重量损失率WL(%),水溶性物
质的重量损失率WSL(%)按式(1)~(4)计算:
G3-G1
Wp·c=______×100 ……………………………………(1)
G1
或
G3-G2
Wp·c=______×100 ……………………………………(1)
G2
G3-G1
Wv=______ ……………………………………(2)
V
G3-G2
Wv=______ ……………………………………(2)
V
或
G1-G2
WL=______×100 ……………………………………(3)
G1
G2-G4
WSL=______×100 ……………………………………(4)
G2
式中:G1——试样的初始重量,克;
G2——试样第一次处理后的重量,克;
G3——试样浸水后的重量,克;
G4——试样第二次处理后的重量,克;
V——试样的初始体积,厚米[3]。
5.2 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按GB 1446-78的规定。
注:当计及水溶性物质损失时,吸水率Wp·c(%)、单位体积吸水量Wv(克/厘米[3])的
计算公式依次为:
G3-G4
Wp·c=______×100 (1″)
G2
G3-G4
Wv=______×(2″)
v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工业部上海玻璃钢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工业部北京玻璃钢研究所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工业部上海玻璃钢研究所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