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玻璃纤维 机织物 宽度和长度的测定
发布日期:1990-08-01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5025-1978《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宽度和长度
的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宽度和长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卷状的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宽度和长度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5434纺织玻璃纤维术语及定义
3 术语
织物宽度fabric width
织物横向最外侧两根经纱外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织物长度fabric length
一段整幅织物两端最外边完整纬纱间的垂直距离。
本标准涉及到其他有关术语按GB5434的规定。
4 原理
使用校正过的、刻度为毫米的测量尺测量宽度;用一个和刻度盘或计数器相连的测量转
筒测量长度。
5 仪器
5.1 测量尺:长度应大于被测织物的宽度,刻度单位为1mm。用于测量玻璃纤维带宽度的测
量尺,刻度单位为0.5mm。
5.2 测量转筒(计长辊):能使织物平整、准确、无滑动的通过,并应配备以50mm为间隔
的刻度盘或计数器。该测量仪器的精度为1%。
6 试样
取一卷玻璃纤维织物作为试样。
7 测量步骤
待测试样勿需调湿。
7.1 宽度的测量
试样应铺放平整,无拉伸和折绉,用测量尺量其宽度。对于玻璃纤维布,沿整卷长度至少
作5次分布均匀的测量,测量精确到1mm;对于玻璃纤维带,沿整卷长度作3次测量,精确
到0.5mm。
7.2 长度的测量
使玻璃纤维织物从测量转筒上通过,从转筒上的刻度盘或计数器读出实测长度,精确
到0.1m。
8 结果的表示
8.1 宽度
以全部实测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玻璃纤维织物的宽度。对于玻璃纤维布,宽度以厘米
表示,精确到0.1cm;对于玻璃纤维带,宽度以毫米表示,精确到0.5mm。
8.2 长度
玻璃纤维织物的长度是所得的实测读数。长度以米表示,精确到0.1m。
9 报告
报告包括下述内容:
a.说明按本标准进行测量;
b.玻璃纤维织物的详细说明;
c.长度值;
d.宽度的平均值和单值;
e.本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方法细节,以及可能影响测量结果的任何情况。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归口。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逄学敏、倪凤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