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矾石膨胀水泥[代替JC T311—1982(1996)]
发布日期:1997-12-01
1 定义、标号与用途
1.1定义
凡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天然明矾石、石膏和粒化高炉矿渣(或粉煤灰),按适当比例
磨细制成的、具有膨胀性能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明矾石膨胀水泥。
注:①硅酸盐水泥熟料,宜来用回转窑生产的石灰饱和系数不大于0.90、标号为525
号以上的熟料。
②天然明矾石的化学成分应满足以下要求:Al2O3不小于18%,SO3不小于16%。
③石膏:来用天然硬石膏,SO3含量不小于48%。
④矿渣必须符合GB 203-78《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的规定。
粉煤灰必须符合GB 1596-7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规定。
1.2标号
明矾石膨胀水泥分525、625二个标号。
1.3用途
明矾石膨胀水泥适用于补偿收缩混凝土结构工程、防渗混凝土工程、补强和防渗抹面
工程,以仅按缝、梁柱和管道接头、固结机器底座和地脚螺拴等。
2 品质指标
2.1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8.0%。
2.2比表面积
水泥比表面积不得低于4500厘米[2]/克。
2.3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45分钟,终凝不得迟于6小时。
2.4强度
各龄期强度均不得低于下表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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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 压 强 度 │ 抗 折 强 度
水泥标号 ├─────┬────┬────┼────┬────┬─────
│ 3天 │ 7天 │ 28天 │ 3天 │ 7天 │ 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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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厘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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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250 │ 350 │ 525 │ 42 │ 54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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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 300 │ 40 │ 625 │ 50 │ 62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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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膨胀率
水泥净浆试体在水中养护时,其自由膨胀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不得小于0.15%;28天不得小于0.35%,但不得大于1.00%。
2.6不透水性
1:3软练胶砂试体水中养护3天后,在10公斤/厘米[2]水压下恒压8小时,应不
透水。
注:若该水泥不用在防渗工程上可以不作透水性试验。
3 试验方法
3.1物理检验
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3.2化学分析
按JC312-81《明矾石膨胀水泥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4 验收规则
4.1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标号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取样单位进行取样,并编号。取样
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5公斤。
4.2试验及留样
每一编号取得的水泥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水泥厂按本标准附录A
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管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
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4.3出厂水泥
出厂水泥应符合本标准第二章各项指标。
4.4试验报告
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11天内,寄发水泥品质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应包括除
28天强度及膨胀率以外的本标准第二章所列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及膨胀率数值,应
在水泥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
5包装与标志
5.1水泥需用四层水泥包装纸中间夹一层塑料薄膜的纸袋包装,每袋净重50±1公斤
5.2纸袋上须清楚标明:工厂名称,水泥品种、标号、包装日期、编号及严防受潮字
样。
6 运输与存放
6.1水泥在运输与保管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
混杂。
6.2水泥存放期为三个月,过期的水泥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重新检验,再确定能否
使用。
附录A
明矾石膨胀水泥物理检验方法
(补充件)
A.1水泥比表面积
按GB207-63《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进行。
A.2凝结时间
按GB1346-77《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进行。
凝结时间的测定作如下修改:临近终凝时每隔5分钟测定一次。
A.3强度
按GB177-77《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进行。成型水灰比为0.44。
A.4膨胀率
按JC313-81《膨胀水泥膨胀率试验方法》进行。
A.5不透水性
A.5.1仪器
砂浆渗透仪:型号SS-15。
胶砂振动台:采用GB177-77《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振动台。
A.5.2试体的成型与养护
A.5.2.1每一编号水泥需成型三块试体。来用1:3软练胶砂,水灰比为0.60。称取水
泥250克,砂子750克,置于搅拌锅内,开动搅拌机。拌和5秒钟后徐徐加水,30秒内加完
,自开动机器起搅拌3分钟停车。将粘在叶片上的胶砂刮下,取下搅拌锅。
A.5.2.2将拌和好的水泥胶砂分别装人三个预先擦净并装配好的试模内(模底稍涂机油
,模底螺纹部位涂以黄干油)。用小刀沿着模边转圈压实10次,再将砂浆装满试模,稍高
出模边。将试模固定在振动台上,振动40秒,然后刮平。
A.5.2.3试体成型后即放人养护箱内养护,16小时后脱去模底,移人养护水槽内养护3
天(自加水时算起)。
A.5.3不透水性的检验
A.5.3.1试体养护到令期后,从水中取出擦净,脱模,表面风干。
A.5.3.2将试体圆周在熔化的蜡中滚动两圈,立即装人已加热至100℃左右的透水试摸
内(注意试体端面不得沾蜡),加压封边。
A.5.3.3开动渗透仪,使试模底盘充满水,然后将透水模旋紧在试模底盘上。
A.6.3.4始压为2公斤/厘米[2],2小时以后每隔1小时增加1公斤/厘米[2]水压,至10
公斤/厘米[2]水压下恒压8小时。三块试体中若有二块试体于此压力下不渗透,则可评定
这一编号水泥抗渗性能良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提出,申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延生、张桂清。
本标准委托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