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胀水泥膨胀率试验方法(原标准JC156—1968部 分;JCl59—1968部分;建标55—1961附件
发布日期:1982-07-01
本方法所测得的膨胀率是用两端装有球形钉头的25x25X280毫米的水泥净浆试体经养
护后,用比长仪测量试体长度变化来确定的。
本方法适用于明矾石膨胀水泥、硅酸盐膨胀水泥、石膏矾土膨胀水泥、快凝膨胀水泥
等膨胀水泥,以及指定采用本方法的其他品种水泥。
1 试验仪器和设备
1.1搅拌机
见GB177-77《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第1条的规定。
1.2试模及钉头
1.2.1试模:用铸铁制成的三联试模(图1),可以拆卸,模型应有编号。每联试模内壁
其有效尺寸见表1。模板顶端具有安置测量钉头的小孔,小孔位置必须保证测量钉头在试
体的中心线上。
表 1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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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制 造 尺 寸 │ 磨 损 后 允 许 尺 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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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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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3
B │ 25 │ 25
│ -0.1 │ 0
────────┼──────────┼─────────────────
│ +0.1 │ 0
C │ 25 │ 25
│ 0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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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钉头伸人试体深度应为15±1毫米。钉头内侧之间的长度应保证试体的有效长度
为250±2.5毫米。
1.2.2钉头用不锈钢或铜制做,其规格尺寸如图2。
1.3比长仪(图3):由百分表及支架组成,百分表刻度值最小为0.01毫米,量程为10毫
米。
注:允许用其他形式的测长仪,但精确度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在仲裁检验时,应以比长仪
为准。
2 材料
2.1水泥试样应充分拌匀,通过0,9毫米方孔筛。
2.2试验用水必须是洁净的淡水。
3 温、湿度
3.1试验室温度为17~25℃,相对温度大于50%。水泥试样、拌和水及试模等的温度应与
室温相同。
3.2养护箱温度为20±3℃,相对温度大于90%。养护水的温度为20±2℃。联合养护是水
中养护3天后再放入湿气养护箱中养护。各种温度、湿度均应每日检查并记录。
4 试体成型
4.1成型前按GB 1346-77《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的规定
检验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和凝结时间,但临近终凝时,每隔5分钟测定一次。
4.2成型前将试模捺净并装配好,内壁均匀地刷一息薄机油,然后将钉头插入试摸倚板上
的小孔中,钉头插入深度不小于10毫米,松紧要适宜。
4.3水泥膨胀试体需制做两组,每组三条,一组在水中养护,一组在湿气中成果用联合养
护。每组称取水泥1000克,置于搅拌锅内,加入标准稠度用水量,开动搅拌机,搅拌3分
钟,用餐刀刮下粘在叶片上的水泥浆后,取下搅拌锅。
4.4将搅拌好的全部水泥浆均匀地装人试模内,用餐刀在钉头两侧插实3~5次,然后用餐
刀以45°角由试模的一端向另一端压实水泥浆10 -15次,这一操作反复进行2~3遍后将
水泥浆整平。用手将试模一端向上提起30-50毫米,使其自由落下,振动10次,用同一操
作将试模另一端振动10次,立即将试体剖平并编号。从加水时起10分钟内完成成型工作。
5 养护
5.1编号后,将试模放入养护箱养护。脱模时间详见表2。脱模后将钉头擦干净,立即测
量试体的初始长度值L1。
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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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名称 │ 脱模时间 │ 水泥名称 │ 脱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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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膏矾土膨胀水泥 │ 终凝后1小时 │明矾石膨胀水泥 │终凝后1.5 ̄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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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盐膨胀水泥 │ 终凝后2小时 │快凝膨胀水泥 │终凝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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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凝结硬化较慢的水泥,可以适当延长养护时间,以脱模时试体完整无缺为限,延
长的时间成记录。
5.2初长值测量完毕后,分别放入水中和湿气中养护,至下次测量时取出。各种膨胀水泥
的养护要求见表3。
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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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名称 │ 养护要求 │ 水泥名称 │ 养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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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膏矾土膨胀水泥 │水中和联合养护 │明矾石膨胀水泥 │ 水中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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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盐膨胀水泥 │水中和湿气养护(│快凝膨胀水泥 │
│水中养护1小时后下水 │ 水中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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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试体养护龄期为1天、3天、7天、14天、28天。测量时间是从测量试体初长值时算起
。快凝膨胀水泥加6小时龄期。
注:测量龄期可以根据需要作必要的增减。
5.4试体测量完毕后即放入水槽中养护,试体之间应留有间隙,水面至少高出试体20毫米
。养护水每两周更换一次。
6 测量与计算
6.1每次测量前,比长仪必须放平并校正表针零点位置。
6.2测量时,应将试体和钉头擦净。试体放入比长仪的上下位置应固定(将试体标记编号
的一端向上)。
6.3测量读数时应旋转试体,使试体钉头和比长仪正确接触,如表针跳动时,可取跳动范
围内的平均值。测量应精确至0.01毫米。
6.4试体各龄期的膨胀率EX(%)按下式计算:
L2-L1
EX=────── ×100
L
式中:EX──试体各龄期的膨胀率,%;
L1──试体初始长度读数,毫米,
L2──试体各龄期长度读数,毫米;
L──试体的有效长度,250毫米。
6.5从三条试体膨胀值中,取大的两个数字的平均值,作为膨胀率的测定结果。计算应精
确至0.01%。
附录A
各种膨胀水泥膨胀率指标
(补充件)
水泥净浆试体各龄期的膨胀率应符合责A1-A4的要求。
表A1硅酸盐膨胀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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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 期 │ 水 中 养 护 膨 胀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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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 │ 不小于0.30
────────────────┼──────────────────
28 天 │ 不小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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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湿气养护(湿度大于90%):最初3天内不应有收缩。
表A2石膏矾土膨胀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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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膨 胀 率 , %
龄 期 ├────────────┬────────────
│ 水 中 养 护 │ 联 合 养 护
─────────┼────────────┼────────────
1 天 │ 不得小于0.15 │ 不得小于0.15
─────────┼────────────┼────────────
28 天 │ 不得大于1.00 │ 不得小于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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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联合养护系水中养护3天后再砍人湿气养护箱中养护。
②水中养护28天膨胀试体表面不得出现裂纹。
表A3块凝膨胀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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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 期 │ 水 中 养 护 膨 胀 率,%
──────────────┼────────────────────
6小时 │ 不得小于0.15
──────────────┼────────────────────
1天 │ 不得小于0.30
──────────────┼────────────────────
28天 │ 不得小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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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4明矾石膨胀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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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 期 │ 水 中 养 护 膨 胀 率,%
──────────────┼────────────────────
1天 │ 不得小于0.15
──────────────┼────────────────────
28天 │ 不得小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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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提出,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东学、施娟英。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JC 156-68《石膏矾土膨胀水泥物理检验方法》、JC159-68
《快凝膨胀水泥物理检验方法》、建标55-61《硅酸盐膨胀水泥》附件中有关膨胀率检验
方法部分作废。
本标准委托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