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证金限制用砖
发布日期:2003-00-00
为了保护环境和耕地,节约能源,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细则》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凡在地级城市和县(市)、区域城镇及风景名胜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向墙材节能部门缴纳专项基金。主体工程完工后30日内,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若工程全部使用了新型墙材的,(没有使用红砖,即黏土砖)将全额返还。但对未提出申请核实而擅自进行墙面隐蔽处理的工程,将不予返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