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广建筑节能 《节能标准》10月1日实施
发布日期:2003-10-01
从广州市建委获悉,从10月1日起,广州实施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下简称《节能标准》),市建委副主任王东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节能标准》中的条文,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今后达到广州地区居住建筑节约用能50%的目标。
广东省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不到全国人均量的1/20,2002年广东能源消费总量达11354万吨标准煤,但能源自给率不足10%。
据业内人士介绍,广州市每年的建筑工程竣工面积约为1000万平方米,如果不抓建筑节能工作,每年将有大量的新建建筑成为浪费能源的建筑物。节能投入只占土建投入的5%~10%,5年左右即可收回初期投入成本,而节能带来的长远好处更具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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