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狠抓建筑质量停止福利供热
发布日期:2003-00-00
建设部日前强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住宅工程结构安全、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监管。要扎扎实实地开展以消除住宅工程空鼓、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和降低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工程的建设各方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法监督,不断促进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建设部等8部委近日发文《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城(2003)148号),决定在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区开展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
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改革单位统包的用热制度,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加大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供热采暖设施的技术改造力度;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经济、安全、清洁、高效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加快供热企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培育和规范城镇供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