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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质量督检收费有标准

发布日期:2003-00-00
8月4日,大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了省物价局《关于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试行标准的复函》。经成本测算和参照有关收费标准,对新增建材产品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予以确定。 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等。收费范围按?眼1992?演价费字496号文件执行,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授权的有关产品监督检验机构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时的收费。复函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技术监督局及有关检验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下浮。本复函下发后,技术监督局有关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分别到物价局、财政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和《非税收入征收委托书》,亮证收费,使用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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