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立规禁用粘土实心砖
发布日期:2003-00-00
近日,安徽省省长王金山签发第1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施行《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办法》共二十二条。主旨是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进建筑节能,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法》明确规定,2003年6月30日后,合肥市城市规划区内应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2004年12月31日后,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南、黄山、淮北六个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应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2007年12月31日后,其他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应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