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石片区水泥企业自律公约明起履行
发布日期:2003-00-00
6月5日,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片区14家水泥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他们一致通过的《乌昌石片区水泥自律公约》上郑重签字:自6月7日起,水泥企业绝不赊销水泥,水泥销售实行统一协商价格。
今年1-4月的统计报表显示,乌昌石片区水泥企业全部亏损,主要原因是赊销和低价倾销 。为建立水泥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乌昌石片区水泥企业负责人分别于5月29日、6月2日、6月5日自发聚会商讨水泥企业自律公约。
各企业一致认为,在过去十几年中,建材主管部门曾对水泥价格进行过多次协调,但都没有落实到位,现在必须拿出强有力的手段来监督企业自律。
《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片区水泥企业自律公约》强调对片区水泥企业的熟料产量和水泥销量进行调控,实行配额生产和销售,对违约企业进行处罚,违约方需向每个缔约方企业赔偿10-50万元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