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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新规定封杀不合格建材

发布日期:2003-00-00
贵州省日前出台住房检测新规定,凡使用不合格建筑及装饰材料、未经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的住房,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为保证群众进住“放心房”,贵州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贵州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工程建筑中必须使用检测合格的建筑及装饰材料,完工后必须进行室内空气指标检测,住房方可投入使用。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监测范围为:建筑及装饰材料、室内空气的氡、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指标。 《规定》指出: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凡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将被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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