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建住宅小区环境建设导则》
发布日期:2003-00-00
日前,市住宅局、市容环卫局联合发布《上海市新建住宅小区环境建设导则》,对上海住宅小区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推动住宅建设突显文化观赏功能,使住宅小区成为城市另一道景观。
《导则》在要求小区环境建设兼顾市容景观的同时,还根据“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对小区的绿化、交通、环保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用地面积的35%,其中集中绿地不少于15%;小区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及老人儿童行动;提倡使用清洁能源,鼓励采取分质供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