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成品住宅,却发现房屋装修效果并没承诺那么好。不过今后,这样的情形将得到改变,记者今日了解到,已顺利通过评审的《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明确:房屋装修施工前必须先进行成品住宅交付样板房装修施工,并验收合格。该条文被纳入了强制性条文。
由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编写的《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完成,并通过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组评审。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标准》全文共16章,强制条文3条。据了解,我省是继江苏、重庆之后,全国第3个制定出台成品住宅标准的省份。
购买成品住宅本来图的就是省心,可往往收房却发现房屋装修效果却并不“省心”,比如地板颜色、水电等端口位置都不尽如人意。刚通过评审的《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就对当前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做了明确,《标准》送审稿中第3.1.4条称:“成品住宅全面展开装修施工前必须先进行成品住宅交付样板房装修施工,并验收合格”,该条文为《标准》中3条强制条文之一。
专家为此解释,鉴于装修材料、部品、工艺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感观质量评价的需要,弥补可能存在的设计深度不足和合同约定的成品住宅装修交房标准不细等,以样板房作为验收时的实物参照物十分必要。成品住宅交付样板房是在建筑主体全部或部分楼层已经完成施工,但在装饰装修施工前,在建筑主体内,对各类户型或标准,按审定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最终交给住户实际质量和观感效果施工1:1样板,其材料、部品和设备与全面装饰装修施工中所用的材料、部品和设备应一致。
所谓成品住宅,与清水房不同,该住宅类型是指“住宅在出售前,人们起居、卫生、饮食、学习等基本生活需求的功能空间一次合理设计并设置完成;水、电点位及设备所需配套端口一次设计并安装到位,顶棚、墙面、地面全部粉刷、镶嵌、铺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必要设备及用具安装完成,入住后能直接使用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