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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家具新标准多数消费者不知情

发布日期:2009-05-13

 5月1日起,《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正式实施,实木家具有了“身份证”,消费者在处理相关消费纠纷时有了法律依据。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多数市民对这个新标准并不了解。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将实木类家具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三大类,实木含量比例、成分材质都需在家具说明书内标明。

    新规施行恰逢五一假期促销,市场有何反应?近日,时报记者在穗港欧陆家私、恒生家居、维家思广场等家居卖场走访时发现,大多数销售人员并不知道新国标实施。在多个知名品牌家具门店,记者问现场销售人员,推销的产品是“哪一类木家具”?销售人员均笼统称“实木家具”,并强调“100%使用实木材料”。此外,时报记者还随机采访了30位选购家具的市民,30人全部表示不清楚这个新国标,希望媒体能多多普及相关知识,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广东省家具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克透露,该协会收到的消费者投诉中,50%与实木家具有关。此外,据业内专家介绍,新的国家标准属推荐性国家标准,并不强制执行。因此,消费者购买实木类家具时,最好在购买合同中标明家具使用材质,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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