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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公布

发布日期:2009-05-13

 中国政府网11日全文发布了《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份5000多字规划是2009年至2011年我国有色金属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

    规划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有色金属产业迅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生产和消费国。但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仍很突出,部分产品产能过剩,产业布局亟待调整,产业集约化程度低,资源保障程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再生利用水平较低,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

    针对当前有色金属产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规划指出,要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推进企业重组为重点,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着力抓好再生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

    规划提出了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的五条原则,即坚持应对危机与产业振兴相结合,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坚持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相结合。

    规划明确提出,力争有色金属产业2009年保持稳定运行,到2011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到2011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提高到90%、70%、60%、60%。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1年,铜、铝、镍原料保障能力分别提高到40%、56%、38%。

    规划指出了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七项主要任务。一是稳定国内市场,改善出口环境;二是严格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三是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四是促进企业重组,调整产业布局;五是开发境内外资源,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六是发展循环经济,搞好再生利用;七是加强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注重人才培养。

    规划还提出了十二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出口税收政策,抓紧建立国家收储机制,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推进直购电试点,完善企业重组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修订完善产业政策,合理配置资源,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问责制,建立产业信息的交流和披露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规划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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