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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工程严格按照建筑节能65% 标准执行

发布日期:2008-10-31

   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建住宅工程严格按照建筑节能65%标准要求设计、施工;目前已经办理施工许可2009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建筑节能65%标准对节能设计进行修改,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后方可施工。 

   目前我区大部分建筑企业执行的是住宅建筑节能50%标准,明年起要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节能65%的标准。据了解,在明年新节能标准执行后,建筑行业管理部门都将严格监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按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同时,新节能住宅将加大对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鼓励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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