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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开始实施

发布日期:2008-10-08

        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10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国标在增加水性墙面腻子中有害物质限量值等方面做出严格限定。

  可溶性铅每千克小于等于90毫克

  由于腻子在装修中使用普遍,新国标增加了对水性墙面腻子中有害物质限量值的规定。

  标准规定,水性墙面腻子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必须小于等于15g/kg。

  同时,由于可溶性铅、镉、铬和汞等重金属可能对人体的神经、造血和生殖系统、肾或肺功能造成一定损害,新标准对可溶性铅限定值为:每千克小于等于90毫克;可溶性镉为每千克小于等于75毫克;可溶性铬和汞均为每千克小于等于60毫克。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降低

  与老标准相比,新标准将水性墙面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值大幅度降低,以保证产品更加健康和环保。
  原标准中,水性墙面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为每升小于等于200克,新标准将此值降低至:每升须小于等于12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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