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南京市将全面启动“南京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昨日,记者从南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政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通过建邺区两个多月的试点,《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办法(试行)》已敲定。南京市将在3年内投入10.8亿元、分6种保障方式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保障。
据介绍,建邺区此前有30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南京市的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新政实施后,现在一共有964户家庭进入保障范围,保障范围扩大了两倍。
收入认定办法敲定,各区有所不同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的标准焦点之一,是家庭人口收入的分摊如何规定。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除了夫妇作为分摊人口计算外,“与家庭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也作为分摊收入人口计算。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的标准焦点之二,是家庭收入的计算。《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办法(试行)》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办法》中有8大项是关于如何确认家庭收入计算的。其中,对于摆摊设点等经营性收入,由经营人自行申报,然后由区、街道调查评估确定。
住房保障范围有望进一步放宽
“已经确定的这三个标准(5年户口、15平方米、750元),有可能要进行调整。”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建邺区试点展开之前,相关部门估算新增的保障家庭将有数千户,但实际划入保障范围的只有662户,这一数量要比原先估计的少很多。该人士表示,主要问题是受“人均750元/月”的限制。因此,在10月1日后实施的收入认定中,750元的标准有望被提高,南京市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将获得南京市住房保障新政的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