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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法》和《建筑节能条例》实施

发布日期:2008-04-01

 国务院新闻办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介绍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政府网进行现场直播。

    [中央电视台记者]仇副部长,目前大家对国家机关的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情况是比较关注的,目前这方面的节能难度主要在哪儿?下一步在体制和机制方面如何进行完善,提高这些地方节能的积极性?

    [仇保兴]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们想在以下六个方面加强建筑节能的工作:首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节约能源法》马上就要生效了,《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很快就要颁布。这两大法律,要严格进行贯彻,这是最主要的一个课题。

    第二,要推行建筑的节能标识,启动市场和用户认可,采用了高节能建筑标准能够省钱。

    第三,严格执行强制性的建筑节能标准,对执行不力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要处理一批、公示一批、警告一批。

    第四,要加快北方地区的建筑计量改造,使用户能够认识到进行节能改造以后的经济性和内部的舒适性都能够得到改善。

    第五,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快太阳能和地热能的应用。

    第六,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进行强化,就是说人走了,我们要关灯、要停热,加强运行的管理,估计可以节约30%以上的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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