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管吸水率试验方法
发布日期:2007-07-01
本标准适用于陶管的吸水率试验
陶管试样开口气孔所能吸附的水的重量与试样干燥时重量之比,称水吸水率,以百分数表示。
试样
1.1 吸水率试样的厚为管子厚壁厚,其所有边缘均为破碎断面。试样的尺寸L1、L2应大致相等,如图所示。其单面筒体表面积值应大于50厘米2。试样边缘断面的缺陷如裂纹、起层等应与整根管断面所表明的缺陷情况基本一致。
1.2 试样可取自抗外压强度试验后的破管,每根管至少取一块。采样部位应距管口端面或承口接头处150毫米以上。
1.3 试样应去除碎屑并用不溶于水的颜料作上标记。颜料涂覆面积不得超过试样总表面的1%。
试验仪器
2.1 称量天平:最大称重1公斤,感量为0.01克。
2.2 供煮沸用的器皿、电炉或抽真空装置。
2.3 电热干燥箱。
2.4 装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试验步骤
3.1 将试样洗净置于电热干燥箱中于110℃烘干至恒重,然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3.2 用天平准确称量干燥试样重量。
3.3 用煮沸法或真空法使试样充分吸附水分。
3.3.1 煮沸法:将试样放在煮沸用器皿内,加入蒸馏水使试样完全被淹没,加热器皿至水沸腾并继续煮沸2小时,然后冷却至室温。 为了防止试样碰撞掉角,煮沸时器皿底部和试样间应热以干净纱布,也可将试样放入网篮悬挂于水中煮沸。
3.3.2 真空法:将试样放入干净烧坏后,置于真空干燥器中抽真空至剩余压力小于20毫米汞柱,保持10分钟,然后通过真空干燥器上口所装移液漏斗放入蒸馏水至试样完全淹没,再抽气10分钟后解除真空,打开盖子取出盛试样的烧杯。
3.4 从液体中取出饱含水的试样,用绞过的多层湿纱布将试样表面水分擦去,然后迅速称重。
试验结果计算
按下式计算试样的吸水率,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G2-G1
A=_________×100
G1
式中:A——试样吸水率,%;
G2——试样充分吸附水后的重量,克;
G1——试样干燥重量,克。
试验记录
每次试验应记录下列内容:
a.试样名称、编号及送样单位;
b.试样吸附水的方法、处理条件和时间;
c.每一试样的干燥重量,吸附水后的重量,试验结果及平均值;
d.试验日期和试验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工业部山东工业陶瓷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际康、郄君乾、向俊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