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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通过审查

发布日期:2008-10-30
  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召开了《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审查会,会议审查通过了该项标准,并建议尽快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业内人士认为,《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在提高防水涂料质量、产品升级换代、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保证防水工程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防水涂料与防水卷材是防水工程中生产使用量大面广的两大类防水材料,防水涂料广泛应用于屋面、卫生间、地下等防水工程。10多年来,又扩大至桥梁、隧道、地铁、水利、蓄水池及污水处理等功能性防水领域。其优良的防水性能和易于施工等特性日益受到工程界的青睐。但由于有些企业在防水涂料的生产中采用焦油等有毒物质做溶剂,危害到生产与施工人员的健康。特别是当前市场上销售的“非焦油”、“绿色环保”防水涂料,均无判定标准与适用的测定方法,因此,此次通过的《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将成为规范市场的依据。 

  为了制定《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负责起草该标准的相关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收集了生产企业、防水市场上不同类型的防水涂料,进行了3次系统性的实验验证,以确定《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及适用的试验方法。在实验验证过程中,发现同一个试样,某些技术指标在不同实验室的实验结果相差很大。为了缩小实验室的实验误差,这些单位曾多次开会对实验结果分析研究,寻找原因,使5个参加实验验证的单位在实验方法上尽可能地保持一致,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与可比性,为标准制定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的制定,是科研院所、质检机构与生产企业通力协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国内有6家科研院所、质检机构参加起草,承担试验研究任务。上海隧道、湿克威、盘锦禹王、北京东海、东方雨虹、广东科顺等11家国内知名防水涂料企业参加起草。德国巴斯夫(中国)公司也积极参与了标准起草工作。 

  在已审查通过的《建筑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行业标准中,规定标准“适用于建筑防水涂料和防水材料配套用的辅助材料”。根据有害物质含量将防水涂料分为A级、B级。A级为环保类防水涂料;B级作为防水涂料进入市场的门槛,是防水涂料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该标准又根据建筑防水涂料的性质分为:水性、反应型、溶剂型三类防水涂料。水性、反应型防水涂料根据有害物质含量分为A、B两级,溶剂型防水涂料仅有B级。标准中对三类防水涂料A、B级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游离甲、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苯、蒽、萘、游离TDI等的限量分别作了明确规定。水性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严于GB18582-200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报批稿)的规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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