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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用建筑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出台

发布日期:2007-10-22

昨日,重庆《民用建筑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出台,明确规定一旦使用了不节能门窗,将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此前,重庆门窗主要是对水密性、抗风压性以及气密性作出了相关的规定,而在此次出台的规程中,新增加了保温隔热性能、隔声性能以及采光性能指标认定。凡是属于不节能门窗将直接被淘汰出局;同时,对于未按节能标准设计的将不能通过设计审查;而对于擅自更改设计,使用不节能门窗的建筑,将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并将勒令改造,还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据悉,使用节能门窗,将使每平方米建筑成本增加几十元不等,但市民可在3~5年内收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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