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3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
发布日期:1999-00-00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室温条件下测定陶瓷砖耐化学腐蚀性的试验方法。本试验方法适用于各种类型的陶瓷砖。
原理
试样直接接受试验溶液的作用,经一定时间后观察并确定其受化学腐蚀的程度。
水溶性试验溶液
3.1 家庭用化学药品
氯化铵溶液:100g/L。
3.2 游泳池盐类
次氯酸纳溶液:20mg/L(由约含13%活性氯的次氯酸钠配制)。
3.3 酸和碱
3.3.1 低浓度(L)
a)体积分数为3%的盐酸溶液,由浓盐酸(ρ=1.19g/ml)制得。
b) 柠檬酸溶液:100g/L。
c) 氢氧化钾溶液:30g/L。
3.3.2高浓度(H)
a)体积分数为18%的盐酸溶液,由浓盐酸(ρ=1.19g/ml)制得。
b)体积分数为5%的乳酸溶液。
c)氢氧化钾溶液:100g/L。
设备
4.1 硅硼玻璃杯或其他合适材料的带盖容器。
4.2 硅硼玻璃或其他合适材料的圆筒,带有盖子或留有装物用的开口。
4.3 可在110℃±5℃状态下工作的烘箱。能达到相同要求的微波、红外或其他干燥系统也可适用。
4.4 麂皮。
4.5 由棉纤维亚麻纤维纺织的白布。
4.6 密封材料(如橡皮泥)
4.7精度为0.05g的天平。
4.8 硬度为HB(或同等硬度)的铅笔。
4.9 40W灯泡,内面为白色(如硅化的)。
试样
5.1 试样的数量
每种试验溶液使用5块试样。试样必须具有代表性。试样正面局部可具不同色彩或装饰效果,试验时必须注意所包含的每个不同部位。
5.2 试样的尺寸
5.2.1 无釉砖:试样尺寸为50mm×50mm,由砖切割而成,并至少保持一个边为非切割边。
5.2.2 有釉砖:必须使用无损伤的试样,试样可以是整砖或砖的一部分。
5.3 试样的准备
用适当的溶剂(如甲醇),彻底清洗砖的正面。有表面缺陷的试样不能用于试验。
步骤:无釉砖
6.1 试验溶液的应用
将试样在110℃±5℃的温度下烘干至恒重。即连续两次称量的差值小于0.1g。然后将试样冷却至室温。采用3.1,3.2,3.3.1 及3.3.2所列的试验溶液。
将试样垂直浸入盛有试验溶液的溶器(5.1)中,试样浸深25mm。试样的非切割边必须完全浸入溶液中。盖上盖子(4.1)在20℃±2℃的温度下保持12天。
12天后,将试样用流水冲洗5天,再完全浸泡在水中煮30min,然后从水中取出试样,用拧干但还带湿的麂皮(4.4)轻轻擦拭,随即在110℃±5℃的烘箱中烘干。
6.2 检验分级
在日光或人工光源约300lx的光照条件下(但应避免直接照射),距试样25~30cm,用肉眼(平时带眼镜的可戴上眼镜)观测试样表面非切割边浸没部分的变化。砖可划分为下列等级。
6.2.1 对于3.1和3.2所列各种试验溶液:
UA级:无可见变化①。
UB级:在切割边上有可见变化。
UC级:在切割边上、非切割边上和表面上均有可见变化。
6.2.2 对于3.3.1所列各种试验溶液:
ULA 级:无可见变化①。 ULB级:在切割边上有可见变化。
UC级:在切割边上、非切割边上和表面上均有可见变化。
6.2.3 对于3.3.2 所列各种试验溶液:
UHA级:无可见变化①。
UHB级:在切割边上有可见变化。
UHC级:在切割边上、非切割边上和表面上均有可见变化。
步骤:有釉砖
7.1 试验溶液的应用
将圆筒(4.2)倒置在有釉表面的干净部分,并使其周边密封,即在圆筒周边涂抹3mm厚的一层均匀密封材料(4.6)。
从开口处注入试验溶液,液面高为20mm±1mm,试验溶液必须是3.1,3.2和3.3.1所列溶液中的任何一种;如果必要,还采用3.3.2所列的各种溶液。试验装置在20℃±2℃下工作。
试验耐家用化学药品、游泳池用盐类及柠檬酸的腐蚀性时,使试验溶液与试样接触24h,移开圆筒并用适当的溶剂彻底清洗釉面上的密封材料。
试验耐盐酸和氢氧化钾腐蚀性时,使试验溶液与试样接触4天,每天轻轻摇动装置一次,并保证试验溶液的液面不变。2天后更换溶液,再过2天后移开圆筒并有合适的溶剂彻底清洗釉面上的密封材料。
7.2试验后的分级
7.2.1 概述
经过试验的表面在进行判定之前必须完全干燥。为确定铅笔试验(7.2.2.2)是否适用,在釉面的未处理部分用HB铅笔划几条线湿布(4.5)控拭线痕。如果说铅笔线痕擦不掉,这些砖将记录为“不适合一般分级”,只能用目测法(7.2.3)评价,而图1所示系统分级表不适用。
7.2.2 一般分级
对于通过铅笔试验的砖,则用7.2.2.1,.2.2.2和7.2.2.3所列标准继续试验,并按图1所列系统进行分级。
化学药品腐蚀
目测检验
无可见变化 有可见变化
HB铅笔湿擦试验 反射试验
能擦掉 擦不掉 清晰 模糊
GA GB GC
GLA GLB GLC
GHA GHB GHC
有釉砖耐腐蚀级别划分表
7.2.2.1 目测初评
用肉眼(平时带眼镜的可戴的可戴上眼镜)以标准距离25cm的视距从各个角度观测被测表面与未处理表面有可表观差异,如反射率或光泽度的变化。光源可以是日光或人工光源(约为300 lx),但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检查后如未发现可见变化,则进行铅笔试验(7.2.2.2)。如有可见变化,即进行反射试验(7.2.2.3)。
7.2.2.2 铅笔试验
在试验表面和非处理表面上用HB铅笔划几条线。用软质湿布(4.5)擦拭铅笔线条,如果可以擦掉,则为A级;如果擦不掉,则为B级。
7.2.2.3 反射试验
将砖摆放在这样的位置,即能使灯炮(4.9)的图像反射在非处理表面上。灯光在砖表面上的入射角约为45°,砖和光源的间距为350mm±100mm。
评价的参数为反射清晰度,而不是砖表面的亮度。调整砖的位置,使灯光同时落在处理和非处理面上,检查处理面上的图象是否较模糊。此试验对某些釉面是不适合的,特别是对无光釉面。如果反射清晰,则定为B级。如果反射模糊,则定为C级。
7.2.3 适用于目测分级的砖类
对于不能用铅笔试验的砖,称之为“不适合一般分级”,应用下列方法分级。
7.2.3.1 对于3.1和3.2所列的试验溶液:
GA(V)级:无可见变化②。
GB(V)级:表观有轻微变化。
GC(V)级:表面部分或全部有变化。
7.2.3.2 对于3.3.1所列试验溶液:
GLA(V)级:无可见变化②。
GLB (V)级:表观有轻微变化。
GHC(V)级:表面部分或全部有变化。
7.2.3.3 如果采用3.3.2所列试验溶液,砖可按下列分级:
GHA(V)级:无可见变化②。
GHB(V)级:表观有轻微变化。
GHC(V)级:表面部分或全部有变化。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按本标准规定的报告。
b) 对砖的描述,包括试样的准备。
c) 试验溶液和材料。
d) 试验后所得的试验结果。
e)按6.2或7.2规定的每种试验溶液和试样的分级。 ①如果色彩有轻微变化,则不认为是化学药品腐蚀。
(v)“目测分级”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