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透光率试验方法(原ZB Q23 001—1987)
发布日期:1996-00-00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下称玻璃钢)的透光率。
本标准所指的透光率是透过试样的光通量与垂直入到试样上的光通量之比,用百分率表示。
一、试样
11 试样尺寸应大于积分球入光口直径10mm。一般也可取40×40mm或φ40mm的平板。其厚度为度样原厚。但只有在同一厚度下才可比较透光率。
12 试样数量每组不少于三个。
二、试验条件
21 试验环境条件应符合GB1446-83《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第3章规定。
22 试验仪器
积分球式透光率测试仪,仪器原理如图所示。
221 积分球总开口面积不得超过整球内表面积的10%。
222 光源为标准A光源。
223 光接受器应加Vλ滤光片。
224 仪器透光率试验的准确度数不大于±2%。
三、试验步骤
31 试样制备按GB1446-83第1章进行。
32 试样外观检查按GB 1446-83第2章进行。
33 对试样进行清洁处理,但不得损伤试样的表面状态。
34 试样状态调节按GB1446-3第3章进行。
35 接通电源,使仪器稳定10min以上。
36 在积分球无光照射的条件下,调节显示仪表,调节显示仪表零点。
37 使光线无阻挡地射入积分球内,调节显示仪表,使指示值为100。
38 重复36和37的操作步骤,使仪器稳定。
39 将试样固定在试样架上,放入光路,并使试样紧贴在积分球的入光孔壁,读取仪表的指示值,即为试样的透光率。
310 每个试样测试不少于三次。
四、测试结果
41 每一试样三次测试数据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试样的透光率。
42 测试结果以一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43 当每组试样数量大于五个时,应计算标准差。
五、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近GB 1446-83第7章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武汉工业大学提出,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武汉工业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建国、刘雄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