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陆

九正建材网

新闻资讯

订阅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政策法规 > 重庆直系亲属可互提公积金后续新细则月内将出台

重庆直系亲属可互提公积金后续新细则月内将出台

发布日期:2007-08-12
我市首开直系亲属互提公积金政策的先例。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透露,原计划本月底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很可能提前半月左右面世。出台细则的目的在于,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扩大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仅可提取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全额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无公积金的购房人购买住房时,以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此,主城部分开发商认为,我市在直系亲属申请公积金贷款方面在全国开了先例。这对重庆房地产市场来说,具有积极意义。   
  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实施后,可降低购房者的首付款压力和贷款利息开支。市公积金中心介绍,因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房贷利率低约1.8%,以贷款20万元,期限15年为例,可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近两万元。 
  何谓直系亲属?市公积金中心介绍,原则上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关于公积金贷款新的操作细则目前已制定完毕。今后贷款时只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材料,不会再增加新的贷款手续。
分享到:

发表评论

关于九正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访客留言 企业邮箱 网站地图 建材专栏 地区专栏 产品归档 产品地图 服务条款
九正建材网 版权所有©2000-2024      九正建材网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 6464 001 传真:028-833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