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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修订物业管理办法有望月底出台装修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发布日期:2006-06-20

 从佛山市物价局获悉,新修订的物业管理办法有望本月底出台。新办法规定,业主在装修期间,有权自行聘请搬运。届时,物管垄断楼盘内装修搬运和高额收费现象将得到遏制。 

  业主可以自主选择搬运公司

  市物价局物价管理科科长李干才表示,《佛山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04年12月1日开始试行,由于《办法》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混乱。针对这些情况,市物价局从今年年初开始对《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重点是修改装修期间的各项收费,如对楼盘装修搬运费、装修管理费、电梯维护费、小区出入证收费等作出了明晰的规定。

  对于近日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垄断装修搬运以及材料搬运费问题(详见本报6月9日A5民生视点《13装修公司联名抗议物管垄断搬运》),李干材表示,原来《办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新《办法》将作出规范管理,一方面允许物业管理公司聘请有资质的搬运公司,对所在楼盘业主的装修材料搬运进行协议收费,具体收费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商定。另一方面,业主在不损坏所在楼盘公共设施的情况下,可自行选择装修搬运公司进行搬运。

  装修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次是装修管理费问题。据了解,原来《办法》内无明晰的规定,但2003年国家建设部发文,为了楼盘的安全角度考虑,如果业主在动用建筑主体的前提下,可以允许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装修管理费,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定。这样就造成我市各个楼盘收费标准不一,少至5~30元一天,多则上千甚至上万元。“为了保护业主合法权益,在新的《办法》里将增加这部分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来限制和规范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装修管理费。”李科长透露。

  电梯维护费属不规范收费

  而对于各个楼盘名目诸多电梯维护费,李科长表示这些都是不规范收费,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已取消了这个收费,并按照房价的2%收取整个楼盘的物业公共设施的维修基金。对于电梯的中、大型项目维修,物管可以按程序向当地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将此基金列入物业管理费的开支里。

  至于小区出入证收费问题,李科长表示,新修订的办法将会作出一个明晰规定,并将制订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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