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 藏建城函〔2006〕34号 各地(市)建设局: 为弘扬我区传统民族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将城镇发展与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在城镇规划建设中更好地体现“三特”,根据国家建设部、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建规〔2006〕103号)精神,就我区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登陆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下载《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建村〔2003〕199号)、《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建村〔2004〕228号)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填表说明》。 二、按照建设部、文物局103号《通知》上报材料要求,将本地(市)确定的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名单及有关申报材料于 附:《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建规〔2006〕103号)(可在建设部网上下载) 联 系 人:平措桑珠 联系电话:0981-6812420、6837202(传真) 电子信箱:cjgh@xzcs.gov.cn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