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05年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
藏建管函〔2006〕49号
各地(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2号令)和《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1]229号)等规定中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事宜的有关要求,现将2005年度资质年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我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时间自2006年6月1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二、所需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一式两份);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业绩手册及复印件;
5、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其他监理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注册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
以上资料须统一以A4纸按序装订,并编排目录和页码。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各工程监理企业须提前做好年检资料,并将资料及时报送各地(市)建设局及相关专业行业部门签署年检初审意见。
2、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检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请各地(市)建设局、各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本辖区、本行业工程监理企业参加资质年检,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年检初审工作。
工程监理企业年检咨询电话:(0891)6812421
监督电话:(0891)6833618
附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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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