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网水泥船船体质量要求
发布日期:2004-02-04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沿海和内河钢丝网水泥运输船舶体质量的要求。
本标准也适用于钢丝网水泥囤船。
二、原材料
11 水泥、砂、钢丝网及钢材的机械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12 承造厂应提供原材料合格证明。
三、抹浆前的质量要求
21 钢筋
211 板材内的配筋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不大于+6mm。钢筋接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检局《内河小型钢丝网水泥船建造规范》要求。
212 箍筋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不大于+6mm。
213 刺形锚筋弯入板内的长度应不小于60mm。
214 环形锚筋的高度应小于板材的公称厚度。
215 钢筋骨架的外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范围±2mm;直径等于及大于10mm的钢筋,其接头必须焊接。
22 钢丝网
221 钢丝网的铺扎要平顺,扎结点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22 钢丝网搭接长度,光边不小于50mm,毛边不小于100mm。采用边接时,每格应相互绕扎牢固。
223 钢丝网和钢筋扎结其总厚度不应超过筋网累计厚度2mm。
四、水泥砂浆
31 砂浆28天抗压强度不小于49MPa(500kgf/cm[2]。
32 船体内构件的内部不应有中空、蜂窝和夹层,其表面不应有缺角、掉边等缺陷。
33 砂浆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1mm,但厚度不小于3mm。
四、船体主尺度和部件尺寸
41 总长L允许偏差±02%L,但应不大于±50mm。
42 船宽B允许偏差±04%B。
43 型深D允许偏差±06%D。
44 内龙骨间距和肋骨间距的允许偏差为设计间距的±1%。
45 横舱壁间距允许偏差为设计间距的±02%。
46 舱口宽度应不大于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宽度的-04%。
47 舱口及其他开口的围板高度应不小于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48 首尾柱中心线偏离纵中剖面的距离应不大于10mm。
49 空船两舷中部吃水相差应不大于20mm。
410 钢丝网水泥骨架的截面厚度和高度应符合设计尺度,其允许偏差±3mm。
五、水密性
51 船壳板、水密舱壁和甲板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检局《内河小型钢丝网水泥船建造规范》要求进行密性试验时,不应有印水及渗水现象。
52 水密及风雨密开口部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局《内河小型钢丝网水泥船建造规范》要求进行冲水试验时,不应有渗水现象。
六、载重量
61 载重线标志及水尺勘划必须符合载重线规范。
62 载重量应不小于设计要求。
七、船体外观
71 全船构件均不允许有因受外力影响而产生的裂缝。如有其他原因产生的裂缝,其宽度应不大于005mm。
72 船壳板外表面的平整度(凹凸度)允许偏差应小于5mm/m。
73 船壳板表面要光洁,无露丝、露网现象。模板面水泡、麻点的孔径不大于5mm,深度不大于2mm。
74 甲板表面应有防滑措施,且无积水现象。
八、涂层
81 海船外板表面、机舱内底和运载腐蚀性物质的货舱内应按设计要求及涂装工艺涂刷防腐涂料,不应有漏涂和剥落等现象。
82 水泥船壳体表面呈碱性,油基性涂料一般不准直接使用。
九、质量证明
91 验船时,承造厂应向验船师提供船体抹浆前后的质量检验记录〔附录A(补充件)〕。
92 钢丝网水泥船出厂前应填写船体质量合格证书〔附录B(补充件)〕,并应递交验船部门。
附 录 A 船体抹浆前质量检验记录
(补充件)
A1 抹浆前质量检验记录
船名 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实际偏差mm 备注
1 板材中钢筋间距 +6
2 箍筋间距 +6
3 刺形锚筋弯入板内长度 >6
4 钢筋骨架外型尺寸 ±2
5 板材料配筋情况
6 骨材配筋情况
7 铺网扎筋情况 焊接
8 钢筋接头 扎结
9 其他
检验员________ 年 月 日
A2 实船检验记录
船名 编号
设计值 允许 实 测
检 查 项 目 (1) 偏差 偏差值 最大值 最小值 偏差值 备注
(2) (3) (4) (5) (6)
m m mm m m mm
总长 L ±02%L或 ≤±50mm
主尺度 船宽 B ±04%B
型深 D ±06%D
内龙骨间距 ±1%(1)
肋骨间距 ±1%(1)
横舱壁间距 ±02%(1)
舱口宽度 -04%(1)
舱口围板高度 <5
空船中部两舷吃水相差 <20
外壳板平整度(凹凸度)
(每米) <5
水密试验结果
砂浆强度MPa
检验员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 录 B 钢丝网水泥船船体质量合格证书
(补充件)
钢丝网水泥船船体质量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合格证书
产品名称: 1 原材料
出厂编号: 2 主尺度
船 名: 3 砂浆强度
航 区: 4 船体水密性
主尺度: 5 载重量/载货量
首吃水: 6 抹浆前质量检查
空船: 7 船体外观
尾吃水: 8 涂层
下水日期:
检验结论:
制造厂
章
年 月 日
检验员__________技监科长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由交通部标准计量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交通部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贤、殷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