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密定形耐火制品显气孔率、吸水率、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发布日期:200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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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显气孔率、吸水率、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 GB 2997-82
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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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英) Test method for the apparent porosity,water absorption,bulk density and true porosity of dense shaped refractory products
国际代码 UDC 666.76 :531.754
标准发布日期 1982-03-29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 1983-01-01实施
标准正文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真气孔率小于45%的致密定形耐火制品的显气孔率、
吸水率、体积密度。
1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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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符 号 │ 定 义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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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积 │ Vb │多孔体中固体材料、开口气孔及闭口气孔的体积总和 │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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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积密度 │ Db │多孔体材料的质量与其总体积之比值 │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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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密度 │ Dt │多孔体材料的质量与其真体积之比值 │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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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体积 │ Vt │多孔体中固体材料的体积 │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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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气孔 │ - │浸渍时能被液体填充的气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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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口气孔 │ - │浸渍时不能被液体填充的气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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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气孔率 │ Pa │多孔体中所有开口气孔的体积与其总体积之比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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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水率 │ Wa │多孔体中所有开口气孔所吸收的水的质量与其干燥 │ %
│ │材料的质量之比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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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口气孔率│ Pc │多孔体中所有闭口气孔的体积与其总体积之比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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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气孔率 │ Pt │显气孔率与闭口气孔率的总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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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理
称量试样的质量,再用液体静力称量法测定其体积,计算显气孔率、吸
水率、体积密度或根据试样的真密度计算真气孔率。
3 设备
a.电热干燥箱;
b.工业天平:最大载荷为1000g,分度值为10mg;
c.带溢流管的容器(称量试样表观质量用);
d.抽真空装置:保证能达到剩余压力小于20mmHg(20Torr);
e.干燥器;
f.温度计;
g.毛巾。
4 试样
4.1 试样数量:按该制品的技术条件规定或由有关方面商定。
4.2 试样尺寸:体积为50 ̄200cm3,其棱长最长不超过80mm。
4.3 试样切到部位:按YB 843-75《耐火制品检验制样规定》进行。
4.4 试样外观应平整,无肉眼可见的裂纹。
5 试验步骤
5.1 称量前应把试样表面附着的灰尘及细碎颗粒刷净。在电热干燥箱中于
110±5℃烘干2h或在允许的更高温度下烘干至恒量。并于干燥中自然冷却
至室温。
称量每个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01g。
注:试样干燥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其前一次的0.1%即为恒量。
5.2 试样浸渍:把试样放入容器内,并置于抽真空装置中,抽真空至其剩
余压力小于20mmHg(20Torr),试样在此真空度下保持5min,然后在5min内
缓慢地注入供试样吸收的液体(工业用水或工业纯有机液体),直至试样完
全淹没。再保持抽直空5min,停止抽气,将容器取出在空气中静置30min,
使试样充分饱和。
5.3 饱和试样表观质量测定:将饱和试样迅速移至带溢流管容器的浸液中,
当浸液完全淹没试样后,将试样吊在天平的挂钩上称量,精确至0.01g。
注:表观质量(apparent mass)系指饱和试样的质量减去被排除的液体
质量,即相当于饱和试样悬挂在液体中的质量。
5.4 饱和试样质量测定:从浸液中取出试样,用饱和了液体的毛巾,小心地
擦去试样表面多余的液滴(但不能把气孔中的液体吸出)。迅速称量饱和试样
在空气中的质量,精确至0.01g。
5.5 浸渍液密度测定:测定在试验温度下所用的浸渍液体的密度,可采用液
体静力称量法、液体比重天平法或液体比重计法(见 GB 5071-85《耐火材料
真密度试验方法》),精确至0.001g/cm[3]。
6 结果计算
6.1 显气孔率按下式计算:
m3 - m1
Pa(%)=─────── ×100 …………………… (1)
m3 - m2
6.2 吸水率按下式计算:
m3 - m1
Wa(%)=─────── ×100 …………………… (2)
m1
6.3 体积密度按下式计算:
m1 .Dl
Db(g/cm[3])=───── …………………………… (3)
m3 - m2
6.4 真气孔率按下式计算:
Dt - Db
Pt(%)=────── ×100 ……………………… (4)
Dt
6.5 闭口气孔率按下式计算:
Pe(%)=Pt - Pa ……………………………………… (5)
式中:m1───── 干燥试样的质量,g;
m2───── 饱和试样的表观质量,g;
m3───── 饱和试样在空气中的质量,g;
Dl───── 试验温度下,浸渍液体的密度,g/cm[3];
Dt───── 试样的真密度,按 GB 5071-85《耐火材料真密度试验
方法》的规定求得。
6.6 显气孔率、吸水率、真气孔率均计算至整数,体积密度计算到小数点后
第二位。所需位数后的数字,按 GB 1.1-81《标准化工作导则 编写标准的
一般规定》附录C数字修约规则进行处理。
6.7 试验误差
6.7.1 同一试验室、同一试验方法、同一块试样的复验误差不允许超过:
显气孔率:0.5%;
吸水率:0.3%;
体积密度:0.02g/cm[3];
真气孔率:0.5%。
6.7.2 不同试验室、同一块试样的复验误差不允许超过:
显气孔率:1.0%;
吸水率:0.6%;
体积密度:0.04g/cm[3];
真气孔率:1.0%。
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
a.委托单位;
b.试样名称及编号;
c.试验结果的单值及其平均值;
d.试验单位;
e.试验人员;
f.试验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祥华、余先彬。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冶金工业部部标准 YB 373-75《显气孔率、吸水率及
体积密度检验方法》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