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发布日期:2004-04-20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1. 背景
1.1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而能源生产的发展相对要滞后得多。“九五”期间我国经济预计将保持8~9%的增长速度,而一次能源生产量增长率则可能争取达到4%。因此,发展经济所需的能源应更多地依靠节能来解决。
1.2 建筑能耗包括建造能耗和使用能耗两个方面,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1/4。建造能耗包括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生产、运输和施工的能耗,使用能耗包括采暖、通风、空调、照明、家用电器和热水供应等能耗。各国建筑能耗往往是以使用过程中的能耗,特别是以其中的采暖和空调能耗为主.因此,建筑节能的重点放在采暖和降温能耗上。特别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与同纬度其他国家相比,冬寒夏热十分突出。自长江以北至东北地区冬季温度偏低10~18℃,夏季温度偏高2℃,而建筑物的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很差,采暖系统热效率低,单位住宅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约为发达国家的3倍。因此,尽管采暖区范围仅限于北方城镇,采暖人口只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3.6%,在多数房屋冬季室温达不到16℃的情况下,1995年寒冷地区采暖能耗已达1.27亿t标准煤,占到全国总能耗的10.7%,占采暖地区全社会能耗的21.4%,在一些严寒地区城镇建筑能耗则高达当地社会总能耗的一半以上。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人们对于建筑环境舒适性的要求愈益迫切.过去作为“非采暖区”的我国中部地区城镇以及农村房屋正越来越广泛地使用采暖设施,全国范围内的“空调热”日见高涨,南方炎热地区某些城市安装空调已高达25~40%,且大都在用电高峰期间使用,空调已成为当地电力短缺的主要因素.热水供应也必将逐步发展起来。至于广大农村,建房热仍持续不断,但房屋保温隔热性能更差,改变冬寒夏热的室内环境也势在必行。因此,采暖和空调能耗必将迅速增长,预计到2000年将增至1.79亿t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将上升至13.6%,占采暖地区全社会能耗的27.2%。由此可见,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建筑能耗比例日益向国际水平(30~40%)接近,能源供应将更加紧张,导致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
我国建筑用能以煤为主,现在每年采暖燃煤要排放CO2达1.9亿t,排放SO2近300万t,排放烟尘也在300万t左右。研究表明,在采暖季节,采暖燃煤已经成为城镇采暖期空气污染大大超过标准的主要原因。如果北方地区建筑采暖耗煤量不大幅度降低,采暖区城镇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就不可能达到标准要求。在广大农村,采暖及炊事用燃料主要依靠燃烧薪柴秸杆等生物能源,一年要烧掉薪柴秸杆折合标准煤3亿吨,约占农业能耗的60%。致使水土流失加剧,秸杆不能还田,土壤肥力下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随着每年城乡建成约10亿m2房屋热舒适要求的不断提高,燃煤量将持续增加,不仅空气污染将日益严重,有损人体健康,并且还将加大对大气层“温室效应”的影响,危及地球生态环境.
1.3 建筑节能系指在建筑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了推动建筑节能,队80年代开始,建设部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等一些标准和法规,规定北方节能住宅免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采暖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还颁布了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细则和一些地方性法规,北京等地又作出了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许建设的规定。建设部和各地安排了几百个专项科研开发项目,编制出版了一批节能应用图集和资料汇编,发展了多种保温建材生产,在北京、哈尔滨、天津等一些城市进行了工程试点,建设了北京安苑北里北区,周庄子小区、哈尔滨嵩山小区等新建节能示范小区以及许多试点建筑,还在北京、哈尔滨、天津等地组织了旧房节能改造试点,到现在已建成了约4,000万m2的节能住宅,在北方村镇推广了共200的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器的年产量达70万m2。为交流经验,传播信息,召开了多次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建筑节能研讨会,1994年并在北京举行了10多个国家专家参加的城市建筑节能国际会议目前,已与瑞典、英国、丹麦、法国、美国和加拿大等一些国家建立了国际合作与交流关系。在建筑保温状况上,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多层住宅单位能耗外墙为他们的4~5倍,屋顶为2.5~5.5倍,外窗为1.5~2.2倍,门窗空气渗透为3~6倍。
在建筑标准上,近20年来,发达国家每修订一次标准,都将节能要求提高一步。如法国现行标准已是第三个节能25%的标准,又如英国标准在能源危机前外墙传热系数为1.6W/m2℃,经过三次修订标准后,现已降至0.45W/m2℃,丹麦经过4次修订标准后,现已降0.30和0.20W/m2℃。而我国采暖居住建筑第一阶段的节能标准北京地区才降至1.28W/m2℃。
在采暖系统上,发达国家热水采暖均为双管系统,设有多种动态变流量自动调节控制设备及热量计量仪表,用户可按需要设定室温,我国则基本上沿用单管系统,无调控设备,也无法计量,在同一采暖系统内室温畸高畸低。
在旧房改造上,不少发达国家的旧房节能改造工作早已结束,其他国家也已大部分完成,并已取得实效。如丹麦每m2建筑面积供暖能耗20年来已降低50%,同时舒适程度有所提高。而我国只开始搞了几幢试点建筑。
在建筑节能产业上,由于广阔的建筑节能市场的迫切需要,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保温隔热材料、保温门窗、密封材料、面层抹灰及加强材料、采暖系统调控元器件、管道及其配件等多种多样的高新技术产业部门,进行工业化大生产,而我国其中多数部门才刚刚起步。
1.4 建筑节能工作在北京、天津等地进展情况较好,但在采暖区很多城镇进展相当缓慢,其原因主要是;建筑节能意识差,还没有在社会上、在建筑界形成强大的舆论,特别是有些负责干部对此认识不足;立法不健全,尽管节能技术标准属于强制标准,却缺乏行政法规和执行机构实施监督和强制;包费制的采暖收费制度与用户直接利益无关,不能促使住户关心节约热能,建筑节能缺乏经济政策驱动机制,建设单位往往过多计较一次性基建投资,而对几年后可以回收则十分忽视;节能科技投入过少,从研究到推广各环节的工作还不配套,建筑节能产业体系远未建立。
1.5 在我国建筑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潜力十分巨大。建筑节能是缓解我国能源紧缺矛盾、改善人民生活工作条件、减轻环境污染、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一项最直接、最廉价的根本措施,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然而要治理这项普遍存在的痼疾,是一场改革的攻坚战,要建立一系列新的建筑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要有综合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并要取得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协作。今后,随着这项改革的逐步深入,改革的力度越大,其难度和震动也就会越大,这就要求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坚持不懈,循序前进,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2. 指导思想
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发展的战略目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节约能源法》(即将颁发)的规定,不断提高建筑用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热舒适条件,促进城乡建设、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3.发展目标
3.1 依循国际上建筑节能发展的大趋势,从我国国情、国力出发,照顾到需要与可能,既考虑已有的工作基础和有利条件,又估计到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瞻前顾后,既积极进取,又留有余地,力求使发展目标切实可行。
必须使节约建筑能耗与改善热环境互相结合。要在逐步改善建筑热舒适条件下节约能源,也只有做到节约能源才有可能改善热舒适条件。对于新建建筑及室温满足要求的建筑,着重在节约能源;对于冬季室温过低结露的建筑和夏天室温过高的建筑,首先要改善建筑热环境,也要注意节约能源,在夏热冬冷区及农村,则应在节约能源条件下逐步改善建筑热环境。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气候和经济环境差别很大,技术和资源条件也有所不同,在大体统一的目标与步骤下,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出进一步的落实安排,今后,还要根据工作的进展,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和充实。
3.2 工作步骤应由易到难,从点而面,坚持不懈,稳步前进。具体做法是:建筑类型上逐步推开。从居住建筑开始,其次抓公共建筑(从空调旅游宾馆开始),然后是工业建筑,从新建建筑开始,接着是近期必须改造的热环境很差的结露建筑和危旧建筑,然后是其他保温隔热条件不良的建筑,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同供热(或降温)系统节能同步进行。地域上逐步扩展,从北方采暖区开始,然后发展到中部夏热冬冷区,并扩展到南方炎热区,从几个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开始,再发展到一般城市和城镇,然后逐步扩展到广大农村。节能及改善热环境要求逐步提高,采暖居住建筑第一阶段节能30%,以后下一阶段在上一阶段基础上节能30%,冬季室温过低的建筑从提高冬季室温3—5C开始,一步一步向发达国家目前水平接近。
上述步骤应根据情况互相交错、彼此衔接地进行。
3.3 本规划的基本目标是:
新建采暖居住建筑1996年以前在1980—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普遍降低30%,为第一阶段,1996年起在达到第一阶段要求的基础上节能30%,为第二阶段;2005年起在达到第二阶段要求的基础上再节能30%,为第三阶段。
对采暖区热环境差或能耗大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2000年起重点城市成片开始,2005年起各城市普遍开始,2010年重点城市普遍推行。对集中供暖的民用建筑安设热表及有关调节设备并按表计量收费的工作,1998年通过试点取得成效,开始推广,2000年在重点城市成片推行,2010年基本完成。新建采暖公共建筑2000年前做到节能50%,为第一阶段;2010年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再节能30%,为第二阶段。
夏热冬冷区民用建筑2000年开始执行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标准,2005年重点城镇开始成片进行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改造,2010年起各城镇开始成片进行建筑热环境及节能改造。在村镇中推广太阳能建筑,到2000年累计建成1,000万m2,至2010年累计建成5,000万m2。村镇建筑通过示范倡导,力争达到或接近所在地区城镇的节能目标。
按上述目标开展工作,则至2000年,可累计节能2,700万t标准煤;至2005年可累计节能7,400t标准煤;至2010年可累计节能1.7亿t标准煤。
在建筑面积持续增加的同时,通过建筑节能,使采暖产生的大气污染得到控制,是采暖期城市大气质量愈益恶化的趋势得到扭转,而且逐步有所改善。
随着建筑节能的技术进步,通过新建和技术改造,到2005年初步形成建筑保温、密封、热表、采暖调节控制等新兴建筑节能产业部门,使建筑工业产业结构趋于科学合理,以满足建筑节能事业大发展的需要。
4. 科技发展任务
4.1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的技术进步,多层次地发展建筑节能技术,既坚持以实用技术为主,又有重点地研究高新技术,使建筑节能科技发展获得有巨大实际应用价值的成就,满足各阶段节能目标的需要。
针对建筑节能技术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其中占建筑能耗比重较大,对建筑热环境影响明显的一些难点,以及节能投资较少而效益显著的项目,作为重点攻关。在攻关中,注意学习、引进世界建筑节能的高新技术,结合我国实际条件,开展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务求取得重大突破。通过研究,形成包括材料、设计、制造,施工、运行在内的多种配套技术,以及研究-开发-示范-推广一条龙体系,以节能产品和节能工程为依托,使研究开发和工业生产、工程建设紧密结合,使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4.2 研究开发主要内容 在建筑节能领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落后得多。如何迎头赶上,快速发展,这就必须根据我们的国情国力,选准一批对节约能源、改善人居环境及大气环境有重大价值的关键技术,精心组织研究开发,结合国际合作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形成一批建筑保温、密封、采暖、通风等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实现商品化生产和推广应用,成为建筑业经济发展的新的生长点,以保证上述发展目标的实现。
4.2.1 门窗密封条 我国门窗冷风渗透严重,采用门窗密封条,即可节约采暖能耗约10~15%。国外密封条品种规格繁多,可择优引进密封性强、耐久性好、使用方便、价格适中的门窗密封技术,满足新旧建筑钢木门窗密封的需要。
密封性能良好的建筑,将带来正常需要的换气问题,可采用在窗(或墙)上设置的微量通风器解决。
尽快建起门窗密封条及微量通风器厂。
4.2.2 多层保温窗 在建筑围护结构中,窗户是保温的薄弱环节,随着其他围护结构部分保温隔热能力的提高,窗户的这个缺陷愈益突出。为此,应参照国外先进技术,结合国情进行研究,务求提高窗户档次,增加玻璃层数,阻断窗框热桥,加强密闭性,做到坚固耐用美观。
对于现有建筑窗户,研究开发加层技术,使单层窗加成双层窗,双层窗加成三层窗。加层窗应该牢固,易于拆装、擦洗。
改建(新建)新型保温门窗厂,建立加层窗服务公司。
4.2.3 外保温复合墙体 复合墙体是保温外墙发展的主要方向。采用此种墙体的建筑热稳定性好,冬暖夏凉,能保护主体结构,外表美观,旧房改造时不致影响使用,但要解决外表面防裂、防空鼓等一系列技术问题。这些问题可在借鉴国外技术的基础上研究解决,并引进加强网布、聚合物砂浆等技术,生产系列产品,形成配套技术。
建设加强网布厂、聚合物外加剂(或预拦砂浆)厂,建立外保温施工专业队(公司)。
4.2.4 热量按户计量及温控技术 目前普遍使用的单管顺流式采暖管网布置,无法按户计量器、气温补偿器等设备及其自动控制技术,使管网系统进一步做到动态调节,建设生产供热调节设备的工厂。
4.2.5供热管网调节控制技术 在推广管网水力平衡技术,做到静调节的基础上,在开发推广热表和控温阀的过程中,引进和研究管网调节控制技术及设备,如变频调速泵、压差控制器、气温补偿器等设备及其自动控制技术,使管网系统进一步做到动态调节。建设生产供热调节设备的工厂。
4.2.6 热反射保温隔热技术 辐射是室内传热的主要方式。采用热反射材料作窗帘、墙壁和天棚夹层以及通风管道表层,将辐射热反射回去,是一项效益高而费用低的节能技术,应进行系统研究,并开发生产系列产品。
低发射率玻璃能使阳光射入室内,但室内红外热不易逸出室外,国外已在大量推广应用。预计我国下世纪初也将推广,现在起应该开始研究.建设生产热反射材料的工厂。
4.2.7 城市太阳能建筑技术 我国北方冬季太阳能资源较许多发达国家丰富得多,在建筑中用好太阳资源,对于节约能源,增进人体健康极有益处。过去这方面研究的重点偏于农村太阳房,对于城市建筑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的研究工作做得很不够.应着重在城市多层建筑的窗户、阳台、阳光间、窗帘、窗板和窗墙比等方面进行研究开发,充分利用冬季太阳的光和热,而在夏季则尽量减少太阳热量进入室内。
建厂生产太阳能建筑用品。
4.2.8 计算机模拟技术 开发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建筑节能用计算机应用软件,适应在不同的建筑物、建筑构造、建筑材料、供暖系统、空调系统、地方气候以及使用状况等条件下,满足分析计算能耗,研究温度场及热桥分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的需要。研制并供应有关计算机软件。
4.3 对于一般国内目前不能生产或质量过低的建筑节能产品,需从国外引进技术,在国内组织工业化大生产,开创新的产业。目前,在进行调研考察的基础上,有关单位正与丹麦、英国、法国、美国等一些国家的厂家商谈,引进上述一些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拟先在北京及采暖区某地设厂生产,然后根据情况再扩展至其他地区。
要注意择优引进,不要一哄而上。在引进过程中,要结合国情及地方条件进行消化或改造,但不能降低质量标准。
4.4 节能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选项原则,根据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的意图是;项目建成后,具有重大或重要的示范价值,有可能通过市场加以推广。对示范项目的要求,包括有:
技术上先进、可行、重点是国内研制开发明显优于现有技术水平的科技成果,需工业性试验或首次应用的先进技术;已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需消化吸收国产化的,需引进的国际先进技术;示范性强,即应用面广水平提高,指导意义大,通过示范可带动一片,致使整个行业或整个地区技术水平提高;有显著的节能效益,经济及环境效益也好,一般要求项目投资回收期在5年内。
在技术改造示范中,应结合实际工程进行应用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取得测试数据,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起到示范倡导作用。陆续建设一批示范小区,以取得实际节能效果。可从建设部的小康住宅试点小区内,选择几处采用多种节能技术的小区作为示范点。
建筑节能新兴产业的发展要和示范工程相结合,在试点示范工程中要优先采用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新产品,起到技术辐射作用。
拟优先选择以下三个示范项目:
4.4.1 现有采暖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我国现有建筑保温和气密性差,热能浪费严重。由于各地现有采暖建筑为每年新建采暖建筑的20至40倍,尽管新建建筑逐步按节能标准建造,如不抓紧现有建筑的节能技术改造,则难以取得显著的节能效果,也难以使大气环境有明显改善。许多发达国家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已有成功经验。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物理研究所、空气调节研究所、哈尔滨建筑大学等对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已做了许多工作,采用外墙保温、窗户加层、门窗密封等措施,可节能30%以上,选好中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和旅游宾馆进行示范改造,将会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九五”期间示范建筑面积为20万m‘,每m’改造费平均为100元。
4.4.2 夏热冬冷区建筑节能及热环境改造示范工程 我国长江流域地区,气候夏热冬冷,全年气温高于35~C的酷热天数有15—25天,温度低于5℃的天数多达2—2.5个月,最热天气温可达41℃,最冷天则可至一18℃,而且湿度高达70~80%。为了缓解酷暑严寒的威胁,随着经济的发展,夏天用空调器,冬天用电热器,已愈益成为热潮。由于这个地区建筑保温隔热性能更差,结果热环境改进有限,能源浪费却十分突出。对这些地区建筑进行节能及热环境的改造,已成为当务之急。对于改造技术已做了一些试验研究,还可借鉴采暖区的一些技术经验。改造结果冬季室温可提高4—7'C,夏季室温可降低2~4℃,效果颇佳。对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示范改造,将会产生很大的辐射作用。“九五”期间示范建筑面积为10万m2,每m2改造费平均为80元。
4.4.3 集中采暖地区按热量计费示范工程采暖包费制和按平方米计算采暖费用,是“大锅饭”体制遗留下来的一大弊端。生活用热计量并向用户收费,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一大改革。根据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采取供热计量收费措施,即可节能20~30%。但目前常用的单管系统必须改变,并要设散热器恒温阀等调控装置,采暖系统与调控装置对既有建筑与新建建筑也会有一定差别。应在进行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试点的基础上,组织住宅小区的示范。示范工程共按10万m2计,需试验研究开发费用500万元,并增加投资1,000万元。
4.5 各省市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材料资源、技术成熟程度及建筑节能要求,选择若干项适合本地需要的、行之有效的建筑节能技术,特别是投入少、效益高、覆盖面广的先进适用技术。集中力量加以推广,本规划中的重点研究开发技术,应是有关地区成果推广的重点。建设部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及时发布推广项目。
目前,可以根据当地条件推广的建筑节能技术有:
4.5.1 外墙内保温技术 多种内保温复合墙体已在节能工程中较广泛应用。应选用性能价格比较好、表面不致产生裂缝的技术。用KF嵌缝腻子及玻璃纤维网带作板间嵌缝处理,可以避免裂缝。也可用网布加强的饰面石膏作面层的聚苯板保温。
4.5.2 空心砖墙及其复合墙体技术 空心砖墙保温效果优于实心砖墙,且节约制砖能耗。如再与高效保温材料复合,节能效果更佳。
4.5.3 加气混凝土墙技术 加气混凝土导热系数较低,宜推广应用于框架填充墙及低层建筑承重墙。在确保砌块耐久性的条件下,也可作多层建筑外墙使用。
4.5.4 混凝土轻质砌块墙体技术 利用当地出产的浮石、火山渣及其他轻骨料或工业废料生产多排孔轻质砌块,用保温砂浆砌筑,有节能、节地效果。
4.5.5 供热管网初调节技术 在供暖管网中安设平衡阀,可大大缓解因管网水平水力失调造成的室温不均问题,并节约采暖能耗。
4.5.6 锅炉连续供暖辅以间歇调节技术 目前不少锅炉房沿用“现行间歇供暖”(每天烧6小时,停6小时,重复一次)制度,浪费了两次压火用煤,宜改用连续供暖辅以间歇调节,热效率较高。
4.5.7 太阳能热水器 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可解决不少居民生活用热水的困难。可常年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也已研制开发成功。
4.5.8 农村太阳房建筑技术 通过南窗、特朗勃墙、阳光间等方式集热,并进行保温蓄热,可为冬季北方农村房屋创造较好的室温环境。
4.6 为适应节能工作需要,组织编辑出版《建筑节能技术》,各地也应根据当地情况,编印建筑节能技术通用设计图、节能工程工法、节能施工技术规程、建筑节能技术资料集等,并不断补充完善。各地还可组织节能建筑、节能供热系统、节能空调系统的设计竞赛。
1997年起《建筑节能》杂志从季刊改为双月刊,并由内部发行转为邮局公开发行,作为成果推广的一条重要渠道。
有计划地组织建筑节能培训工作,分别对建筑系统能源管理师以及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建筑设计、暖通空调设计,供热运行、房屋建设开发、房屋物业管理等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并为此编辑出版各种培训教材。
召开建筑节能工作会议、技术讨论会,并组织展览会,传播信息,交流经验。
4. 支撑条件
实施本规划,改革的深度和工作难度是前所未有的,因而必须加强执行规划的力度,建立起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教育手段相结合的宏观调控机制。
5.1 加强建筑节能的法制建设,加强建筑节能行政立法和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依法严格监督管理。
在建筑节能立法中,本着逐步推进、重点先行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为保证采暖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得以实施,还必须有行政法规配合强制。可制订《采暖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在条例中明确规定有关单位必须认真遵守节能技术标准,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设计主管部门、施工监督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层层把关。
为加强供暖管理,应制订《热力供暖管理办法》、《锅炉供暖管理办法》和《建筑供暖收费办法》。
为对既有建筑的供暖管理和节能改造创造条件,还宜制订《对于建筑围护结构和供暖系统运行进行热工检查的办法》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办法》。
在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优选采暖与降温方案的基础上,尽快组织编制夏热冬冷民用建筑节能及湿热环境设计标准,并编制采暖区建筑物不设采暖设备时保证最低舒适度的热工标准。
5.2 目前沿用的供暖包费制与用户利益无关,也难以从经济效果上考核供热单位的热效率,是供给制遗留下来的一大弊端,必须坚决革除。只有按实供热量计量收费,才能调动用热和供热双方的节能积极性,建筑节能工作才能真正落实。为了做好这项根本性的改革,在采取立法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同时,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规定出合理的采暖收费及对住户的补贴办法。由住户交纳的采暖费比例可逐步增加,不宜一步到位。还要理顺供热价格,使节能效益由各有关方面分享。
按热量计量收费办法,可先在团体用户即公共建筑中推行。
5.3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采用经济激励机制,是促进建筑节能快速发展的根本大计。
由于能源价格不断上调,特别是煤炭价格迅速上涨,热能价格随之上升,当然会使建筑节能任务更加紧迫。在这种情况下,节能措施的回收期越来越短,只要按实供热量向用户收费,无论团体用户还是个人用户,都必然不得不采取节能措施以节约开支。
对北方节能住宅减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此法对促进建筑节能行之有效,建议随着今后各个建筑节能标准的颁布执行,逐步适当扩大范围,凡认真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热环境标准的建筑,可享受减免税的优惠,以利于这些标准的顺利实施。
为搞好建筑节能研究、开发、推广,必须加大投资力度,并相对集中力量,支持本规划中有关项目的实施。请国家从多方面拨给及低息贷给必须的资金,以利于项目的启动和运转,希从国家的节能基金中,列出建筑节能专项。我部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也应开辟集资渠道。
为倡导建筑节能试点,并鼓励房屋所有者对高耗能建筑及热环境过差的建筑进行节能及热环境改造,宜提供一定比例的资助及低息贷款,减免能源交通税,并允许将供暖节约下来的还用偿还贷款,对于逾期不进行节能改造的高耗能建筑所有者,征收能源超量使用费,并采取逾期愈久累进比便愈高的促进措施,征收所得用以部分弥补节能资助资金。
对于新研制开发的节能型建筑材料、设备和用品,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可分别给予减免增值税和能源交通税等优惠待遇,对于重点节能新产品在研究、开发中所需的流动资金,按节能科技贷款优先支持,并可申请贴息。对于向居民供热这种社会福利型企业,应得到较多的减免税优惠。
设立建筑节能奖,对在研究、开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5.4 具有高度的节能意识才会产生高度的节能动力,才取得良好的节能效果。建筑节能牵涉到千家万户,要使亿万群众对能源供给有深刻的危机感,对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有强烈的责任感,因而尽其所能地去合理利用能源,就要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开展广泛持久的群众性的宣传活动,动员全民力量搞好建筑节能,形成社会风气。
提高节能意识关键在于领导,首先有关领导必须树立正确的认识,特别在节能效益问题上。建筑节能有多方面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着重是宏观的、整体的、长久的活动,属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
中小学教材及大学有关专业教材中,应补充建筑节能方面的内容。
5.5 发达国家在建筑节能方面有许多有益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由于我国建筑耗能量巨大,排放C02有愈益增加的趋势,国际社会相当关注,也比较愿意支持我们的建筑节能工作。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引进先进技术、材料、设备与管理经验,跟踪世界科技方向,努力提高建筑节能技术与管理水平,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国际合作的方式,可以是专家互访、合作研究、出国进修、资料交流、合作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合作生产节能材料设备、合作召开国际会议、合办节能中心等.
近期要完成中英建筑节能合作项目,抓紧进行丹麦供热系统技术的引进与工程试点,并要实施中加“建筑节能与示范工程”合作项目,还有一些项目正在商谈中,拟逐步扩大合作领域与合作渠道。
5.6 建筑节能是我部在此期间科技发展与产业建设的一个重点领域,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已建立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作为我国建筑节能技术与管理的研究,开发、交流、培训、检测和监督的一个主要基地,也是建筑节能国际合作的一个重要窗口。其工作重点为,根据本规划的安排,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需要,成套地开发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
通过该中心,在建设部节能工作协调组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把国内各方面有关建筑节能的主要力量组织起来,分工合作,以便圆满地完成本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6. 管理体制
6.1 建设部协同国务院节约能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管理工作。建设部有关各司按照规定的职责,明确分工,将建筑节能纳入经常工作范围,落实责任,在部节能工作协调组的指导下各负其责。建设部节能工作协调组负责归口管理本行业节能的统一组织、计划与协调事宜,落实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制订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国家重点节能项目和新产品开发的申报、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节能调研、宣传等工作。部节能工作协调组日常业务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本部科学技术司。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根据委托承担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和技术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出版、重点节能产品生产安排和资质审查等工作,并组织其他有关学会、协会共同参与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
6.2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根据情况建立本地区的节能协调管理组织,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本地的节约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节能的管理工作.并由地方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只有符合节能标准的设计才允许施工,只有符合节能标准的工程才可以验收。
6.3 年综合能耗折合标准煤一万t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以及年完成采暖,空调设计建筑面积在30万m2以上设计单位,应有主要负责人主管节能工作,明确节能管理机构并配备能源管理师。
建筑节能标准首先要通过设计贯彻。设计单位认真按节能标准设计,是搞好建筑节能的一个关键环节。要把是否遵守节能设计标准,列为设计单位资质审查、申报优秀设计和设计人员工作考核的一个必要条件,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住宅或小区,不得评为小康住宅或优秀小区。
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分别负责建筑节能设计的审查和保证按节能设计施工.
建设部负责对各地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及负责建筑节能的能源管理师进行业务指导。
6.4 坚决改变建筑采暖用煤无计量、监控无仪表,耗能无统计、考核无指标的无政府状态。各热力站和采暖锅炉房所属上级单位应有人负责,建立和健全用能计量和统计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各地设立监督执法机构进行检查考核。
为提供可靠的检测数据以保证各项工程达到节能质量要求,应在各地逐步建立节能检测中心,其任务是接受委托,进行建筑节能材料和制品的检测,节能仪表设备的检测、节能工程的检测等。检测中心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应能负担起建筑材料的保温隔热性能、窗户的气密性、水密性和抗风压强度,节能检测仪表的检验,建筑围护结构能耗性能和建筑耗能量等方面的监测工作,并能在现场进行保温诊断。
6.5 对于严重浪费能源的地区和单位,应通过罚款,警告,通报批评,甚至限制或停止供应能源等措施,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