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2004-04-20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通知
建标[2000]224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3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由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主编的《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2.1.1,2.1.2.,3.2.2,3.2.5,3.2.10,3.4.2,4.2.3为强制性条文。该标准编号为JGJ129—2000,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管理,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