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水沥青嵌缝油膏
发布日期:2004-03-1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防水沥青嵌缝油膏(以下简称油膏)的分类、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冷施工型建筑防水沥青嵌缝油膏。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
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
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CB/T 13477-92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CB/T 14682-93建筑密封材料术语
3、分类
油膏按耐热性和低温柔性分为702和801两个标号。
4、技术要求
4.1
油膏应为黑色均匀膏状。无结块和未浸透的填料。
4.2物理力学性能
油膏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序号 项 目 技 术 指 标
702 801
1 密度,g/cm[3] ≥ 规定值±1
2 施工度,mm 22.0 20.0
3 耐热性 温度,℃ 70 80
下垂值,mm ≤ 4.0
4 低温 温度,℃ -20 -10
柔性 粘结状况 无裂纹和剥离现象
5 拉伸粘结性,% ≥ 125
6 浸水后拉伸粘结性,% ≥ 125
7 渗出性 渗出幅度,mm ≤ 5
渗出张数,张 ≤ 4
8 挥发性,% ≤ 2.8
注:规定值由厂方提供或供需双方商定。
5、试验方法
5.1试验室条件
试验室标准试验条件为温度25±2℃,相对湿度(50±5)%,试验前试样应在
此条件下放置24h。
5.2外观
打开容器,取中部油膏目测。
5.3密度
按CB/T13477第3章规定进行试验。
5.4施工度
将油膏填入金属罐(见图1),装满压实刮平。然后浸入25±1℃水中45min,用
装有金属落锥(见2)的针入度仪(锥和杆总质量156g)测定5s时的沉人量(mm),
每测一次。需用浸汽油或煤油的棉纱及干软布将落锥擦拭干净。共测3点,各点均匀
分布在距离会属罐边缘约200mm处。试验结果取3个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若3个数据
中有与平均值相差大于2mm者,允许重测一次,若仍有与平均值相差大于2mm者,
则应重新制样进行检测。
5.5耐热性
将金属槽(见图3)用丙酮擦洗干净,用刮刀将油膏仔细密实地嵌入槽内,刮平
表面及两端。同时制备三个试件,随即将试件放于45°支架上(见图3),按产品
标号置于70±2℃或80±2℃烘箱中恒温5h,然后取出试件,分别测量每个试件从金
属槽下端到油膏下垂端点的长度,精确至0lmm。
5.6低温柔性
采用GB/Tl3477第9章规定的水泥砂浆粘结基材,隔离垫块尺寸为22.5mm×15mm×
12mm,制备三个试件,成型时底部用条格纸隔离。试件尺寸为30mm×l5mm×l2mm,成
型后将试件(见图4)除去隔离抖块平放于瓷砖上,按标号置于-10±2℃或-20±2℃
冰箱内恒温2h,迅速在金属试台(见图5)上弯曲,在2s内完成,检查每个试件表面
的粘结状况。
5.7拉伸粘结性
按GB/Tl3477第9章规定制备五个试件,成型时隔离垫块比以隔隔离剂(甘油:滑
石粉=1∶3),并用透明胶粘带进行固定,底部用4g/m[2]油光纸隔离。除去试件上的
隔离垫块,于25±1℃恒温水槽中放置45min后,置于拉力试验机上,以5mm/min-10mm/
min的速度拉伸至油膏破坏(出现孔洞,裂口或边缘产生5mm以上的粘结破坏)时,测量
并记录其伸长值(mm),按(1)式计算其伸长率。
L1-L0
L=──── ×100 ……………………………… (1)
L0
式中:L——伸长率。%;
L1一一试件的原始长度,mm:
L2——试件破坏时的长度,mm。
试验结果取五个试件中三个接近数据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5.8浸水后拉伸粘结性
按5.7制备五个试件,经室内停放24h,25±1℃水中浸泡24h后进行拉伸粘结性
试验,并以相同方法计算试验结果。
5.9渗出性
取干燥的中速定性滤纸五张,叠放在玻璃板上,在滤纸中央压上金属环(见图6),
将油膏密实地填入环内,刮平表面,同时制备三个试件。然后按产品标号将其放入70±
2℃或80±2℃的烘箱中恒温1h,分别测定油膏在金属环外壁油分渗出的最大幅度(mm)
和渗渍滤纸的张数(包括油膏接触的滤纸在内)。
5.10挥发性
取油膏20±0.5g填入恒重的玻璃培养皿(深12mm,内径65mm)内,用刮刀嵌实展
平后称量(精确至0.001g),制备三个试件。将试件放入80±2℃烘箱内5h,取出放入
干燥器内冷却30min,再次称量,按(2)式计算挥发率。
M1-M2
M=─── ×100 ……………………………(2)
M1-M0
式中:M──挥发率,%;
M1──加热前培养皿和油膏的质量,g;
M2──加热后培养皿和油膏的质量,g;
M0──培养皿质量,g。
试验结果取三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施工度、下垂度、低温柔性、拉伸粘结性。
6.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有下列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c)产品的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批量与抽样
以同一标号的产品20t为一批。不足20t也按一批计,每批随机抽取三件产品,
离表皮大约50mm处各取祥lkg,装于密封容器内,一份作试验用,另两份留作备查。
6.4判定规则
6.4.1单项结果判定
外观不符合4.1的规定则为不合格品。
耐热性、低温柔性、渗出性试验每个试件均符合规定,则判该项目合格。密度、
施工度、拉伸粘结性、浸水后拉伸粘结性、挥发性每组试件的平均值符合规定,则判
该项目合格。
6.4.2在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中,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规定时,则该批产
品为不合格品;若有一顶不符合规定时,可用备用样品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
每件产品应标有生产厂名、地址、产品名称、标号、生产日期、净质量、商标、
执行标准及产品合格证。
7.2包装
油膏应以密闭的铁桶或内衬塑料袋的纸箱等包装,每件25Kg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
规格包装。
7.3运输与贮存
油膏在运输与贮存时,应远离火源,热源,不得碰撞、挤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
贮存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