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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耐高温合成云母纸层压板

发布日期:1984-07-01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作各种电热器的发热体支撑及衬热绝缘的无机耐高温合成云母纸层压板。 2尺寸 21长度及宽度长度及宽度应符合以下两种规格:不小于410mm×360mm;不小于350mm×300mm; 22厚度及公差厚度及公差应符合表1规定。表1 mm————————————————————————————————————————标称厚度允许公差平均值单点值 030±004±008 040±005±008 050±008±010———————————————————————————————————————注:标称厚度在050mm以上的无机耐高温混合成云母纸层压板,由供需双方协商。 3技术要求 31外观:表面应不整、边缘整齐,不允许有针孔和边角分层现象。 32密度不低于20g/cm3。 33加热减量不大于10%。 34耐水煮性:不变软,不膨胀,不分层。 35弯曲强度应符合表2规定表2————————————————————————————————————————标称厚度弯曲强度,kgf/mm2 mm平均值,不低于最低值 030 160 140 040 150 130 050 140 120——————————————————————————————————————— 36工频击穿强度不低于25kV/mm,最低值为15kV/mm。 37体积电阻率应符合表3规定。表3———————————————————————————————————————体积电阻率,Ω·cm常态潮态高温平均值不低于最低值平均值不低于最低值平均值不低于最低值 10×1013 10×1011 10×109 10×108 10×109 10×107——————————————————————————————————————— 4试验方法 41尺寸 411长度及宽度 4111工具刻为1mm的测钢尺。 4112测量沿板长及宽方向在两端及中间位置各测量3点,分别取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 412厚度 4121工具刻度为001mm,测头直径为65mm,测压为700~1000g(重)的外径称臂千分尺(图1)。 4122测量按图2所示于9个圆点处附近测量,取平均值,最大值及最小值。 42密度 421试样每组试样不少于5个,试样尺寸为100mm×100mm。 422试样预处理试样置于105±2℃,相对温度小于40%的环境下干燥1h,再放入盛有硅胶的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423试验环境试验在常态环境下进行。 424试验设备及仪器。 4241天平:感量不大于1mg。 4242游标卡尺:刻度为002mm。 425试验步骤沿试样长度和宽度方向在两端及中间位置各测量3点,取平均值。再沿试样四周距边5mm以上的内测任意测量9点的厚度,取平均值,并称其质量。 426计算试样的密度(ρ)按式(1)计算: mρ=————…………………………………(1) t·b·l式中:ρ——试样密度,g/cm3; m——试样质量,g; t——试样平均厚度,cm; b——试样平均宽度,cm; l——试样平均长度,cm。 427试验结果试验结果以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取三位有效数字。 43加热减量 431试样每组试样不少于5个,试样尺寸为50mm×50mm。 432试验设备及仪器 4321天平:感量不大于1mg。 4322干燥箱:可控温度±5℃。 4323加热炉:炉温应能满足试验要求。 4324干燥器:盛有硅胶。 4325瓷坩埚:已恒重。 433试验步骤先将试样置于130±5℃的干燥箱内加热1h,然后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质量。再把试样放入瓷坩埚内,置于高炉中,在800±5℃下焙烧2h后取出,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其质量。 434计算加热减量(TV)按式(2)计算: m1-m2 TV=————×100…………………………………………(2) m1式中:TV——加热减量,%; m1——焙烧前试样质量,g; m2——焙烧后试样质量,g。 435试验结果试验结果以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计算值取到01%,个别值对平均值的允许偏差为±10%。 44面未煮性 441试样从产品上任一角切取边长为50mm的三角形试样5个。 442试验用具 4221烧杯:容量大于500ml。 4422电炉:功率大于1500W。 443试验步骤将试样置于盛有自来水的烧杯中,在电炉上连续煮沸20min。 444试验结果用肉眼及手感判断。 45弯曲强度 451试样每组试样不少于10条,试样长60±10mm,宽15±030mm。 452试样预处理同本标准422。 453试验环境同本标准423。 454试验设备及仪器 4541示值误差不超过±1%的材料试验机,试样破坏负荷应在试验机刻度的10~90%的范围内。金属加压头圆角半径为5±01mm,可调整支点距离的金属支架在其支点处的圆角半矩为2±01mm。 4542刻度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 455试验步骤先测量试样跨中附近3点处的宽度及厚度,取平均值。然后将试样按图对称地平放在跨距为30+050mm的支架上,压头与试样接触必须垂直于试样长度方向,以10±2mm/min的速度施加负荷至试样断裂后读取负荷值。若试样不在跨距三等分中间部分断裂者,则结果无效,另取试样补充。 456计算弯曲强度(ρf)按式(3)计算: 15P·lρf=—————………………………………………(3) b·h2式中:ρf——层压板弯曲强度,kgf/cm2; P——试样断裂负荷,kgf; l——支点间距离,cm; b——试样平均宽度,cm; h——试样平均厚度,cm。 457试验结果试验结果以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取三位有效数字,并报告出最低值。 46工频击穿强度按GB1408-78《固定电工绝缘材料工频击穿电压击穿强度和耐压试验方法》进行。 461试样每组试样不少于5个,试样尺寸为100mm×100mm。 462试样预处理同标准422。 463试验环境同标准423。 464电极用图4所示的直径25min/直径75mm的电极,其技术指标应符合BB1408-78第四章的要求。 465试验设备设备应符合GB1408-78第五章的要求。 466试验步骤按GB1408-78第六章中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在清洁的变压器油中连续均匀升压法施加电压,在每个试样上测量3点。 467计算按GB1408-78第七章中公式计算。 468试验结果试验结果以每组试样所有测试点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取三位有效数字,并报告出最低值。 47体积电阻率按GB1410-78《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进行。 471常态体积阻率 4711试样同标准461。 4712试样预处理同本标准422。 4713试样环境同本标准423。 4714电极用图5所示的三电极系统,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1410-78第四章第10条的规定。 4715试验设备及仪器设备及仪器应符合GB1410-78第五章的要求。 4716试验步骤按GB1410-78第六章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电压为500~1000V。 4717计算按BB 1410-78第七章中板状块样公式计算。 4718试验结果试验结果以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并以带小数的个位数乘以10的几次方表示,取二位有效数字,并报告出最低值。 472潮态体积电阻率 4721试样同本标准461。 4722试样处理条件将经烧银或不经烧银而采用导电橡皮作电极的试样置于20±5℃,相对湿度为92~98%的环境下处理24h。 4723电极同本标准4714。 4724试验设备及仪器同本标准4715。 4725计算按GB1410-78第六章有关规定进行。 4726计算同本标准4717。 4727试验结果同本标准4718。 473高温(600℃)体积电阻率 4731试样每组试样不少于3个,试样直径为50mm。 4732电极用图6所示的三电极系统,在试样表面烧银或蒸银作电极,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1410-78第四章第10条的规定。 4733试验设备及仪器 47331加热炉一般采用管式电炉,炉膛直径应不小于80mm,等温带高度不小于70mm,炉温应能满足试验要求。 47332加热炉升降系统能保证炉体自由升降,试样放置方方便。 47333加温及控温系统能以10~15℃/min的速降率升温,在温度测试点上其温度波动不应大于±2℃。 47334测试仪器同本标准4715。注:本标准推荐高温体积电阻率测试装置见附录A(参考件)。 4734试验步骤将试样置于加热炉内等温带区域,以10~15℃/min的速率升温,当达到测试温度(600℃)时,恒温30min后进行测试。其测试方法同本标准4716。 4735计算同本标准4717。 4736试验结果同标准4718。 5检查规则在100g产品中抽取不少于5%的产品时行外观及尺寸的检验,再在其中任意抽取五张板按本标准4的试验方法进行其他各项性能的试验,所有性能应符合本标准2、3的各项要求。检验结果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仍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61包装产品用牛皮纸和塑料袋包装后,再用木箱或其他硬质箱包装。 62标志产品在包装时应附有包括制造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员印章、制造编号和制造日期的合格证。包装箱上应有“防潮”“轻放”标志。 63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的库房中。贮存期由出厂日期算起为一年。超过一年按本标准检验,检验合格仍可使用。附录A (参考件)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人工晶体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人工晶体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英君、竺延悦、彭载学。本标准委托人工晶体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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