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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聚氯乙烯(PVC)管材纵向回缩率的测定

发布日期:2004-02-24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硬聚氯乙烯(PVC)管材纵向回缩率的两种试验方法。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2505—1981《未增塑聚氯乙烯(PVC)管—纵向回缩试验方法和规格》。 1 试验方法A——液浴试验 1.1 原理 将规定长度的试样置于150℃的惰性液体中,时间按试样壁厚确定。 在23±2℃条件下,测量浸泡前后试样的标线间距离。 回缩率按对原始长度的长度变化百分率计算。 1.2 仪器 1.2.1 热浴槽:应满足下列条件: 恒温控制在150±2℃。 热浴槽的容积应使试样浸入时,槽内介质温度变化保持在试验温度范围内。备有搅拌装置,以保证加热介质的温度允差。被搅拌液体的流动状态应对试验结果无任何影响。 1.2.2 夹持器:悬挂试样的装置。 1.2.3 划线器。 1.2.4 温度计:刻度为0.5℃。 1.3 加热介质 甘油、乙二醇、硅油、无芳烃矿物油或氯化钙溶液均可作理想的加热介质,也可用符合要求的其它液体,在试验温度下应稳定,不得影响受验产品。 1.4 试样 1.4.1 取长度为300±20mm的管段作为试样。 1.4.2 从三根管材中各取一段。 1.4.3 使用划线器,在试样上划出两条相距100mm的圆周标线,使其一标线距其一端至少10mm。 1.5 预处理 试样在23±2℃下至少放置2h。 1.6 试验步骤 1.6.1 在23±2℃下,测量标线间距离L0,精确至0.25mm。 1.6.2 将加热介质温度调节至150±2℃。 1.6.3 将试样置于加热介质中,使浸入部分长度至少为200mm,使其既不触及槽壁,又不触及槽底。悬挂点应在距标线最远的端部。 1.6.4 试样的浸泡时间: 壁厚≤8mm 15min; 壁厚>8mm 30min。 1.6.5 从槽中取出试样,将其垂直悬挂。待完全冷却至23±2℃,沿母线(直径上相对的)测量标线间最大、最小距离L,精确至0.25mm。 2 试验方法B——烘箱试验 2.1 原理 将规定长度的试样,置于150±2℃的烘箱中,保持所规定的时间。 在23±2℃下,测量试样置入烘箱前后的标线间距离。 回缩率按对原始长度的长度变化百分率计算。 2.2 仪器 2.2.1 烘箱:应满足下列条件: 恒温控制在150±2℃。加热功率应保证试验温度范围。当试样置入后,烘箱内温度应在15min内重新回升到试验温度范围。 2.2.2 夹持器:在烘箱内夹持试样. 2.2.3 划线器. 2.2.4 温度计:刻度为0.5℃ 2.3 试样 2.3.1 试样最小长度为200mm。 2.3.2 从三根管材中各取试样一段。 2.3.3 使用划线器,在每个试样上划两条相距100mm的圆周标线,使其中一标线距其一端至少10mm。 2.4 预处理 试样在23±2℃下至少放置2h。 2.5 试验步骤 2.5.1 在23±2℃下,测量标线间距离L0,精确至0.25mm。 2.5.2 调节烘箱温度至150±2℃。 2.5.3 将试样置于烘箱中,使其不触及烘箱壁或烘箱底.垂直悬挂试样时,县挂点应选在距标线最远的一端,水平放置试样时,应在试样下垫上一层滑石粉。 2.5.4 试样在烘箱内的时间: 壁厚≤8mm 60min; 8mm<壁厚≤16mm 120min; 壁厚>16mm 240min。 试验时间应从烘箱温度回升到试验温度算起。 2.5.5 从烘箱中取出试样,平放于一光滑平面上.待完全冷却至23±2℃时,沿母线(直径上相对的)测量两标线间的最大和最小距离L。 3 试验结果 3.1 用下列公式计算每一试验的纵向回缩率T,以百分率表示: 式中:L0——试验前两条标线间距离,mm; L——试验后沿线线测量两条标线间距离,mm。 选择使为最大值时的L测量值,其中,L0-L可为正值或负值。 3.2 求出三段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管材纵向回缩率。 4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国家标准号; b. 试验方法; c. 加热介质及试验温度; d. 每一试样的长度变化(L0-L)及其符号(+或-); e.试验后,试样外观的任何变化; f. 管材的纵向回缩率; g. 本标准中未规定的全部操作详情,以及可能影响结果的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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