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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用无缝钢管

发布日期:2000-08-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结构伤脑筋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结构、机械结构用无缝钢管。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示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8—199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氟化钠分离-EDTA容量法测定铝量 GB/T 223.11—199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GB/T 223.12—199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198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量 GB/T 223.16—199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25—199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198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 GB/T 223.54—19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60—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2—19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4—19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锰量 GB/T 223.69—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2—199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氧化铝色层分离-硫酸钡重量法测定硫量 GB/T 223.75—199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甲醇蒸馏-姜黄素光度法测定硼量 GB/T 228—19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984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242—1997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4—1997 金属管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6—1997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591—1994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102—1988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3077—1999 合金结构钢 GB/T 5777—1996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17395—1998 无疑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YB/T 5221—1993 合金结构钢圆管坯 YB/T 5222—1993 优质碳素钢圆管坯 3 尺寸、外形、重量 3.1 外径和壁厚 钢管分热轧(挤压、扩)和冷拔(轧)两种。其外径和壁厚应符合GB/T 17395的规定。 3.2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当需方事先未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时,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按普通级供货。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生产表1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钢管。 表1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钢管种类 钢管尺寸 mm 允许偏差 普通级 高级 热轧(挤压扩)管 外径 D <50 ±0.50mm ±0.40mm ≥50 ±1% ±0.75% 壁厚 s <4 ±12.5%(最小值为±0.40mm) ±10%(最小值为±0.30mm) ≥4~20 +15% -12.5% ±10% >20 ±12.5% ±10% 冷拔(轧)管 外径 D 6~10 ±0.20mm ±10% >10~30 ±0.40mm ±0.10mm >30~50 ±0.45mm ±0.20mm >50 ±1% ±0.5% 壁厚 s ≤1 ±0.15mm ±0.12mm >1~3 +15% -10% ±10% >3 +12.5% -10% ±10% 注:对外径不小于351mm的热扩管,壁厚允许偏差为±18% 3 .3长度 3.3.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规定如下: 热轧(挤压、扩)钢管…………………………………………3000~12000mm 冷拔(轧)钢管…………………………………………………2000~10500mm 3.3.2 定尺和倍尺长度 钢管的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长度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长度≤6000mm……………………………………………………mm 长度>6000mm……………………………………………………mm 钢管的倍尺总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mm。 每个倍尺长度应按下列规定留出切口余量: 外径≤159mm……………………………………………………5~10mm 外径>159mm……………………………………………………10~15mm 3.3.3 范围长度 钢管的范围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 3.4 弯曲度 钢管的弯曲度不得大于如下规定: 壁厚≤15mm…………………………………………………………1.5mm/m 壁厚>15mm~30mm……………………………………………………2.0mm/m 壁厚>30mm或外径≥351mm…………………………………………3.0mm/m 3.5 端头外形 钢管的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3.6 交货重量 3.6.1 钢管的交货重量按GB/T 17395的规定(钢的密度按7.85kg/dm3计算)。 3.6.2 重量允许偏差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为: 单根钢管:±10%; 每批最少为10t的钢管:±7.5%。 3.7 标记示例 用10号钢制造的外径为73mm,壁厚为3.5mm的钢管; a)热轧钢管,长度为3000mm倍尺 10—73×3.5×3000倍—GB/T 8162—1999 b)冷拔(轧)钢管,外径为高级精度,壁厚为普通级精度,长度为5000mm 冷10—73高×3.5×5000—GB/T 8162—1999 4 技术要求 4.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4.1.1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生产其他牌号的钢管。 4.1.2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 699、GB/T 1591或GB/T 3077的规定。钢管按熔炼成分验收。 4.1.3 当需方提出做成品分析时,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解222—1984中表1、表2的规定。 4.2 制造方法 4.2.1 钢的制造方法 钢应采用电炉、平炉或氧气转炉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以采用其他制造方法。 需方指定某一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4.2.2 管坯的制造方法 管坯可采用热轧(锻)法制造,热轧(锻)管坯应符合YB/T 5221或YB/T 5222的规定。也可采用连铸坯或钢锭。 4.2.3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挤压、扩)和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需方指定某一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4.3 交货状态 热轧(挤压、扩)钢管以热轧状态或热处理状态交货;冷拔(轧)钢管应以热处理状态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以冷拔(轧)状态交货。 4.4 力学性能 4.4.1 热轧状态或热处理(正火或回火)状态交货的优碳钢、低合金钢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合金结构钢用热处理毛坯制成试样测出的纵向力学性能和钢管退火或高温回火或高温回火供应状态布氏硬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冷拔(轧)状态交货的钢管的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 表2 优碳钢、低合金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 序号 牌号 屈服点δs,MPa 断后伸长率 δ5 % 压扁试验平板间距 H mm 钢管壁厚 ≤16mm >16~30mm >30mm 不小于 1 10 205 195 185 24 2/3D 2 20 245 235 225 20 2/3D 3 35 305 295 285 17 — 4 45 335 325 315 14 — 5 Q345 325 315 305 21 7/8D 注 1 D为钢管外径 2 压扁试验的平板间距(H)最小值应是钢管壁厚的5倍 表3 合金钢管的力学性能 序号 牌号 热处理 力学性能 钢管退火或高温回火供应状态布氏硬度 HB 淬火 回火 抗拉强度 δb MPa 屈服点 δs MPa 断后伸长率,δ5 % 温度,℃ 第一次淬火 第二次淬火 冷却剂 温度,℃ 冷却剂 不小于 不大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40Mn2 45Mn2 27SinMn 40MnB 45MnB 20Mn2B 20Cr 30Cr 35Cr 40Cr 45Cr 50Cr 38CrSi 12CrMo 15CrMo 20CrMo 35CrMo 42CrMo 12CrMoV 12CrMoV 38CrMoAI 50CrVA 20CrMn 20CrMnSi 30CrMnSi 35CrMnSiA 20CrMnTi 30CrMnTi 12CrNi2 12CrNi3 12CrNi4 40CrNiMoA 45CrNiMoVA 840 840 920 850 840 * *880 * *880 860 860 850 840 830 900 900 900 * *880 850 850 970 970 940 860 850 * *880 * *880 * *880 * *880 * *880 860 860 860 850 860 — — — — — — 800 — — — — — — — — — — — — — — — — — — 870 850 780 780 780 — — 水、油 水、油 水 油 油 油 水、油 油 油 油 油 油 油 空 空 水、油 油 油 空 空 水、油 油 油 油 油 油 油 油 水、油 油 油 油 油 540 550 450 500 500 200 200 500 500 520 520 520 600 650 650 500 550 560 750 750 640 500 200 480 520 230 200 200 200 200 200 600 460 水、油 水、油 水、油 水、油 水、油 水、空 水、空 水、油 水、油 水、油 水、油 水、油 水、油空 空 水、油 油 油 空 空 水、油 油 油 油 油 油 油 油 水、油 油 油 油 油 885 885 980 980 1030 980 *835 *785 885 930 980 1030 1080 980 410 440 *885 *845 980 1080 440 490 *980 *930 1275 930 785 *1080 *980 1620 1080 1470 785 930 1080 980 1470 735 735 835 785 835 785 *540 *490 685 735 785 835 930 835 265 295 *685 *635 835 930 225 245 *835 *785 1130 735 635 *885 *835 — 835 — 590 685 835 835 1325 12 10 12 10 9 10 *10 *10 11 11 9 9 9 12 24 22 *11 *12 12 12 22 22 *12 *14 10 10 12 *8 *10 9 10 9 12 11 10 12 7 217 217 217 207 217 187 179 179 187 207 207 217 229 255 179 179 197 197 229 217 241 179 229 229 255 187 207 229 229 229 217 229 207 217 269 269 269 注 1 表中所列热处理温度允许调整范围:淬火±20℃,低温回火±30℃,高温回火±50℃。 2 硼钢在淬火前可先正火,铬锰钛钢第一次淬火可用正火代替。 3 * :可按其中一种数据交货。 4 * *:于280~320℃等温淬火。 5 对壁厚不大于5mm的钢管不做布氏硬度试验 4.4.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大于57mm,壁厚不小于14mm的钢管可做室温V型冲击试验,其冲击功应填入质量证明书,合金结构钢管可提供试样热处理后的断面收缩率,其值应符合GB/T 3077的规定。 4.5 工艺试验 4.5.1 压扁试验 由10、20、Q345钢制造的钢管,对地外径大于22~400mm,并且壁厚与外径比值不大于10%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其平板间距H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压扁试验后,试样应无裂缝或裂口。 4.5.2 扩口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对壁厚不大于8mm的钢管可做扩口试验,顶心锥度为30°、45°、60°中的一种,扩口后试样不得出现裂缝或裂口。 扩口试样外径的扩口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钢管外径扩口率 钢 种 钢管外径扩口率,% 内径/外径 ≤0.6 >0.6~0.8 >0.8 优碳钢 10 12 17 低合金钢 8 10 15 4.5.3 弯曲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22mm,的钢管可做弯曲试验,弯曲角度为90°,弯心半径为钢管外径的6倍,弯曲处不得出现裂缝或裂口。 4.6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必须完全清除,其清除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深度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其他缺陷允许存在。 4.7 超声波检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进行超声波检验,对比样管外表面纵向缺口槽深度等级应符合GB/T 5777—1996附录C中C10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钢管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进行测量。 5.2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进行测量。 5.3 钢管的其他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钢管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试验方法 取样数量 1 化学成分 GB/T 222 GB/T 223 每炉(罐)取1个试样 2 拉伸试验 GB/T 228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 3 压扁试验 GB/T 246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 4 扩口试验 GB/T 242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 5 弯曲试验 GB/T 244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 6 硬度试验 GB/T 231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 7 V型冲击试验 GB/T 229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三个试样 8 超声波检验 GB/T 5777 逐根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6.2 组批规则 钢管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 每批钢管的根数不超过如下规定: 外径不大于76mm,并且壁厚不大于3mm…………………………………………400根 外径大于351mm……………………………………………………………………50根 其他尺寸钢管……………………………………………………………………200根 剩余钢管的根数,如不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则单独列为一批;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可并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和同一规格的相邻一批中。 当需方事先未提出特殊要求时,优碳钢可以不同炉(罐)号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管组成一批。 6.3 取样数量 每批钢管各种性能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6.4 复验和判定规则 钢管的复验和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7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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