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0年第3季度对中空玻璃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样品在西安、咸阳、宝鸡、汉中地区生产企业中抽取。共抽查企业 35 家,抽取样品35个批次,经检测,合格样品22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2.8%。
此次抽查依据GB/T 11944-2002《中空玻璃》等标准的要求,对产品的密封性能、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中空玻璃质量存在的问题是露点和密封性能项目不合格。露点和密封性能是评价中空玻璃质量的重要指标,密封性能不合格将会降低产品的节能性能、隔声效果和使用寿命。露点不合格不仅会直接降低中空玻璃的节能性能和隔声效果,还会使中空玻璃在低温环境中内表面容易结霜,影响视觉和外观效果。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责成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曝光质量较差的产品和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我局将继续对中空玻璃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