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新一轮全国家电下乡招标公告,对彩电、电冰箱、冷柜、洗衣机、手机、电磁灶、微波炉、空调、计算机、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等12类家电下乡产品进行招标。从招标文件来看,招标办法中的大部分内容还是延续了上一轮家电下乡的相关规定,但值得引起注意的是,新一轮招标文件在评分标准、有效期、新老投标企业的区分与否以及投标型号限定数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评分标准权重出新
据了解,此次全国家电下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和以前一样,具体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但是此次招标评分标准发生了明显变化。从招标文件中不难看出,评分标准所含的企业能力、适应农村的性能、售后服务及工作方案、性价比等5项内容在分值上发生了必要的调整和变化。企业能力一项从15分降至12分,其中,企业生产规模、研发能力和社会责任分别降低1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由之前的5分调低至3分,而性价比一项则从5分调增至10分。
从此次招标评分标准的调整来看,新一轮全国家电下乡招标在强调农村适应性、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加大了产品性价比的考核,而弱化了企业商务条件以及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之类难以量化的项目。对于产品性价比的考核,重在体现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企业不能恶意高价竞标和低于成本价投标。
此外,售后服务一项尽管评分分值没有变化,但从考核内容来看,新增第6项执行国家相关售后维修服务规章制度的情况的设置则使评分更注重企业已发生的事实。
据相关人士透露,鉴于家电下乡中曾出现的一些产品价格不够合理、一些企业网点实际覆盖率不达标等不良现象,本次招标将对投标产品报价的合理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真实性等进行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