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连通此前的中秋节假期,让各大家电厂商赚得盆满钵满,消费大量集中进行家电消费的同时,也是越来越多消费者集中享受家电以旧换新价格优惠的时期。
年中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调整,自2010年6月1日起在原来9省市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实施,此前商务部也向已经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省市商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在10月1日前将政策覆盖到所有地市和区县,以保证消费者在长假购物能够享受到经济优惠。
但在长假刚结束后,就有多家媒体爆出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遭遇蚕食的负面消息。《法制日报》记者调查福建福州市存在家电以旧换新“骗补”、“身份证信息盗用”、“倒卖凭证”等现象,记者发现收旧企业是凭证倒卖的主力。《东莞时报》报道东莞部分家电卖场营业员为创业绩,违规操作,帮助顾客骗取以旧换新补贴。
其实这已经算不上是新闻了,在此前试点的一年中,就曾发生沸沸扬扬的“骗补”事件,因为参与以旧换新可在产品成交价的基础上获得**高达10%的补贴款返还,这使得许多本来就微利的家电产品是以低于商家进货的家电价格卖出去的,于是黄牛党和小型家电经销商钻政策存在的漏洞,骗取**高10%的国家补贴资金。
年中发布新政时,就有消息传出,配套的讨论稿提出“在本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个人和单位购买数量将有所调整,个人购买新家电原则上不超过5台,单位不超过50台,超量需报批”,被称为“限购令”,希望用以填补以旧换新政策的漏洞。而此后多个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地区在具体操作时也的确如此实行的,包括上述报道提到的地区,但为何以旧换新“骗补”的事情还屡有发生呢?
搜索法规条文会发现,限购令只是规定了以旧换新的条件,但并没有法规条文明确规定违反了这样的条件,或者在满足条件的过程中造假,应该要承担怎样的法律或者行政后果。这就好像虽然架了防盗网,但是没有通电,那些试着翻墙的人翻了一次发现没事,形同虚设,那就免不了要多翻几次,别的人看着他翻进去还尝到了甜头,于是也跟着翻起来。
此前“骗补”风波发生后,一些涉及其中的家电卖场都表示将加强对于员工的管理和培训,院子里的人监守自盗自然是要不得的,帮助外面的人越过防盗网翻进来也是不对的,但不仅是对于他们,对于那些墙外面的人的监管和处罚同样重要,掐了翻墙的念头不就没后头那些事了。说到底还是监管和处罚措施不够完善,对想要翻墙的人没有威慑作用。
国家的钱,是纳税人的钱,别不当一回事,还是赶紧完善制定以旧换新“骗补”的惩戒措施,敲断想伸出来的黑手,捂好咱们纳税人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