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应用住宅钢结构应提到重要位置
目前,钢结构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这种竞争,不仅来自于各行业、各企业之间,更重要的还来自于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这两种建筑之间的竞争。日本等发达国家,钢结构建筑要占整个建筑的50%%以上,而我国只占5%%还不到。
对于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的造价问题,应有一个全面、综合的认识,不能笼统地认为钢结构造价比混凝土贵,从而排斥于比较方案之外,这一点对广大设计人员尤为重要。事实上一个高层建筑的工程总投资,包括工程造价、动迁费、征地费等方面,工程造价只占工程总投资的50%%。而工程造价又包括结构造价、装饰费、设备费等,结构造价只占工程造价的30%%左右。而结构造价又分上部结构和基础造价,上部结构造价仅占基础造价的50%%~70%%。而钢结构只是指工程的上部结构,在工程总投资中仅占10%%还不到。
因此,高层建筑采用钢结构与采用混凝土结构间的差价所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将更小,一般不到工程总投资的4%%。如果再考虑到采用钢结构而拥有的“自重轻、基础造价低、强度高、建筑有效使用面积大、施工速度快及抗震性能好”等诸多优点,那么钢结构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
建筑钢结构虽然发展很快,但在住宅领域还是空白。全国每年要建数千万平方米的住宅建筑,但采用钢结构的几乎没有。当然这和我国传统思想、观念以及对钢结构的认识偏差有关。可喜的是,天津市政府已率先示范,启动了轻型钢结构建筑,建设10万平方米的轻钢住宅,其示范效应不可低估。希望各地有关职能部门及广大设计人员应有超前意识,作出响应,对轻钢住宅建筑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应积极提高各钢结构制造、施工企业、设计院所等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国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钢结构使用很少,各设计院所、建筑企业大多从事单一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目前应大力加强和提高各级技术人员的钢结构业务水平。应充分发挥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等举办钢结构技术讲座、规范培训班等的积极性。
发展钢结构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倾斜。这种政策性的扶植应包括:在钢结构技术的发展上应将其纳入国家建筑技术发展规划并在科研项目、经费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于钢结构的住宅建筑,在土地征用、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以降低建设成本,使其更具市场竞争力;大力推广使用国产钢材,以此和钢铁生产企业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