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在京举办了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有关标准宣讲活动。其中,首次颁布的国家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解读引起了与会人员的高度关注。这部《规范》的参编人员,也是本次宣讲活动的解读者——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太阳能建筑技术研究所高级建筑师曾雁表示,《规范》的颁布不仅能规范行业行为,还将进一步推动光伏建筑的发展。
为工程质量提供可靠依据
由于不可再生能源的有限性,发展节约型社会势在必行,建筑节能减排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近几年,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被大力推广,为了避免由于缺乏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而导致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质量没有保证的情况发生,编制单位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 2007 125号)的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该《规范》。《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光伏系统工程,以及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安装或改造已安装的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
据曾雁介绍,意见征求工作从2006年开始,向各地共72家单位发出编制意见征求函。其中包括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34家,开展光伏建筑研究的科研单位14家、国内大学7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工程经验的生产企业、工程公司17家,共收到编制征求意见206条,涉及单位28家。2008年再次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194条,涉及单位29家。
强制性条文凸显人性化
《规范》全文分为6大部分:总则,术语,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划、建筑和结构设计,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工程验收。其中,强制性条文有7大条,虽然占总条款的比例不大,但这7条强制性条文具有明显的前瞻性和人性化特点。
在这7条强制性条文里,有两条明确要求有警告标识,有一条特别针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了强制性规定。由于光伏系统从交流侧断开后,直流侧的设备仍有可能带电,因此,必须在光伏系统直流侧设置触电警示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对于并网光伏系统,只有具备并网保护功能,才能保障电网和光伏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上述一方如发生异常情况不致于影响另一方的正常运行。同时,并网保护也是电力检修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另外,《规范》强制性要求安装计量装置,因为这样便于用户对光伏系统的运行效果进行统计、评估,同时也考虑到,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国家对光伏系统用户进行补偿的可能。
这7条强制性条文还突出强调了必须在保证建筑物各类功能完整、可用的情况下,安装各类太阳能光伏组件,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电器安全。曾雁表示,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窗面或其他部位的光伏组件,应满足该部位的承载、保温、隔热、防水及防护要求,并应成为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保持与建筑和谐统一的外观。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的光伏系统,其重量会增加建筑荷载。另外,安装过程也会对建筑结构和建筑功能有影响,因此,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建筑电气安全等方面的复核和检验。
建材型光伏构件将成发展的主流
《规范》还明确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概念,在建筑上安装光伏系统,并通过专门设计,实现光伏系统与建筑的良好结合。曾雁解释说,这里的建筑是指除建筑主体外,还包括建筑小品、围墙、喷泉和景观照明等建筑环境。
在《规范》中,还有很多细节值得仔细研读,比如建筑设计要为光伏组件的安装、维修提供便利等。但曾雁却把解读重点放在了光伏构件上,尤其是建材型的光伏构件,他认为,建材型光伏构件可能会成为今后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发展方向。《规范》中规定的建材型光伏构件是太阳能电池与建筑材料复合在一起,成为不可分割的建筑材料或建筑构件。如光伏瓦、光伏砖、光伏卷材、光伏幕墙、光伏窗、光伏雨篷、光伏遮阳板、光伏阳台板、光伏采光顶等。建材型光伏构件可以安装在平屋面上直接铺设光伏卷材或在坡屋面上采用光伏瓦,并可替代部分或全部屋面材料;或直接替代建筑幕墙、采光顶棚的部分或全部。
他认为,建材型构件更易于安装,同时还能起到普通建材不能比拟的作用,比如调节室内光线、不会限制设计师的构想、提供电能、维护房屋结构等,不仅生产还节约能源,能与建筑更好地结合。因此,建筑型光伏构件应该会成为未来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