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7月13日发布关于修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批)》的公告(2010年第65号),宣布为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批)》(以下简称“**批抽查规范”)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操作性,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批抽查规范一年多来的实施情况及相关产品标准的变化情况,组织对**批抽查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除因相关产品标准正在变化等原因,CCGF114-2008《乳制品》待修订和CCGF305.3-200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CCGF403.1-2008《配合饲料》予以取消外,将修订后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批)(2010年版)》共143册予以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本次修订包括了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大类中的2类建筑涂料产品,它们分别是“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和“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适用于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底漆和面漆等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适用于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溶剂型聚氨酯漆类、硝基漆类、醇酸漆类和其他树脂类型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