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则多数以为,既然是品牌企业,质量应该有保证,价格又比同类的产品低,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一段时间后,企业可能为了提供“价廉”的产品,授权给既没有高效率的规模生产优势又没有低成本的技术和管理优势的众多小企业进行贴牌生产,这些小企业为了获得生存的利润空间很有可能采用劣质原料降低生产成本,实行低价低质的运营模式,这样产品是“价廉”了却也并不“物美”了。然而这样的产品在中高端市场是不被接受和认可的。
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阶段,建筑门窗的市场需求空间相对比较大。但是由于目前门窗行业尚未形成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和营销模式,在各级消费市场中也没有形成由几个**品牌主导的规范、完全的竞争市场,根本无法实现建筑门窗的“物美价廉”。而这一情况正好给了很多小企业生存的空间,并且占据中低端市场的多数份额,因为它们的产品“价廉”。
门窗企业如何处理低价与物美矛盾
商品的价格和质量在消费者心中存在着一定的依存关系,如果能够通过技术的不断创新与进步,或者是批量、标准质量控制的大规模生产提升效率,或者是引进先进理念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从而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降价销售无疑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利优势之一。相反,则可能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