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
请申请人于 2010 年7月13 日8:30至 2010年7 月 19日17: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文件袋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后,投至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盐都区政府办公楼一楼西侧大厅,电话:0515-88422936) 1 号投标报名箱中: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建筑师(或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且出具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 25 日之间,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注:1、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请在盐都招标投标信息网主页(// //www.ydzb.gov.cn)招标信息栏中下载后填写完整并加盖有关章印; 2、如因投标人未标明项目名称或未将资格预审文件投入指定报名箱,而造成其资格预审文件被提前开封或漏开封,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除本公告特别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少上述资料中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点击下载)。
9、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0、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按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要求及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盐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0515-88422936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街道南港社区居委会 盐城兴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夏兴民
联系人: 吴鼎春联系人:周玉华
联系电话:15862082323联系电话:1892181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