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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又被举报 虚开增值税发票超20亿元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10-04-02 06:49:47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昨日消息,四川长虹继遭举报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之后,再遭举报通过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形成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至少在20亿

  昨日消息,四川长虹继遭举报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之后,再遭举报通过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形成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至少在20亿元以上。据悉,除四川证监局对其虚增低价销售收入展开现场核查外,四川国税局也开始展开调查。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来龙去脉

  据其介绍,四川长虹对经销商采用两种结算方式:一种是现汇结算,另一种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彩电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长虹公司彩电销售压力日益增大。长虹公司充分利用大经销商的融资能力,大量地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变相降低长虹彩电市场价格,以期达到与其它品牌彩电竞争的目的。而这些大经销商支付长虹公司巨额银行承兑汇票的目的,就是追求其购进彩电能够尽快变现,把变现资金投入到其它高回报领域。

  毕竟家电市场的消化能力有限,大经销商加快出库销售速度的**选择,就是**大限度地降低其长虹彩电的批发价,即“跳点销售”(“跳点销售”指经销商的批发价低于与长虹公司合同结算价)。为实现彩电加速出库变现的目的,同时为了减少经营费用,经销商委托当时掌握着中小零售商的长虹公司联络处(管委会)代卖。

  据范德均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1996年~1999年长虹公司各联络处代卖的总量高达200亿。长虹公司各联络处由此纷纷加入“跳点销售”的行列,各联络处之间竞相杀价。

  毕竟这些彩电是以“跳点销售”家电价格出库的,长虹公司不可能按实际的销售价格与付现金零售商直接结算,联络处的家电销售人员不可能承受如此巨额的“跳点销售”亏损。为了掩盖“跳楼销售”的事实,联络处经理就会采用向非长虹经销商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并且寻求虚拟挂靠经销商进行冲账。

  长虹把彩电卖给了付现金的零售商,却给付银行承兑汇票的虚拟挂靠经销商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从而形成了虚开。专家表示,如果虚拟挂靠经销商把取得的上述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则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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