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纤维板产业,其市场需求已由过去用的硬质纤维板,变成中/高密度纤维板,加上中/高密度纤维板毛利润率高加上国家税收政策扶持,近些年来,我国中/高密度纤维板业发展非常迅速,原来的硬质纤维板已逐步被中、高密度纤维板所取代。日前,我国已经成为中/高密度纤维板制造业的**大国。
伴随中/高密度纤维板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家具、强化复合地板、音响设备、装修和装饰、包装和汽车工业等多个行业、领域,都大量使用了的中/高密度纤维板,仅家具消费中纤板就达1000立方米左右,强化复合地板2003年产量已达1.55亿平方米,消费中、高密度纤维板约达144万立方米,预计我国中/高密度纤维板的消费量已达1300万立方米左右。
目前,尤其是我国家具业和强化地板业,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历年均以两位数的发展速度增长。
国家政策鼓励中、高密度纤维板发展
中/高密度纤维板属于资源依赖性产业。森林资源是与石油、煤炭、矿产等自然资源同等地位的储备性资源,但又有别于上述自然资源,其区别就在于它具有可再生性。中/高密度纤维板正是利用这一资源的特点而发展,使用木材的同时,可大量回收利用其废旧家具等剩余物及其它纤维素材料,经加工可制造成优质板材。因此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生产,提高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一般而言,1立方米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相当于3-4立方米的木材的使用效果。因此,中/高密度纤维板制造业的发展,对木材实施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对缓解木材类产品供求矛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为鼓励中/高密度纤维板产业的发展,200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利用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的优惠政策。这对于从事该项产业的公司来说,无疑是件十分利好之事。
2003年6月25日,国家又出台了许多有利于中/高密度纤维板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在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时,强调了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同时推行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林业经营主体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这些政策的出台,都十分有利于中高密度纤维板产业的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