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结合扩大内需,加快造林项目实施进度。
各项目单位按照“出手要快”的要求,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和方法,通过报刊、电视、墙报、宣传单等方式公告项目建设内容,并采取走村串户、主动联系造林大户等措施落实造林用地,同时加快作业设计审批,尽**大努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五是加强督查检查,加快春季造林步伐。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成立了春季林业督查组,从局机关和二层站抽调40多名人员,分成七个组,由七位局领导亲自带队,从2月至4月底分赴14个市进行督查。
六是安排资金扶持,调动企业群众造林积极性。
许多市、县通过出台造林奖励和补助政策,调动企业和群众造林积极性。来宾市财政安排3000多万元用于城市绿化。柳州市财政安排327万元用于建立杉木速丰示范林、油茶高产示范林、村屯和道路绿化。龙胜、兴安、融水等县对新种油茶、毛竹、松杉等,按面积大小每亩给予30元至1000元不等的补助。在这些政策的引导下,许多原来非林行业的公司、个体经济能人以及广大干部群众,也纷纷参与营造林开发。非公有制造林已完成275万亩,占造林总面积355万亩的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