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采暖期,都会有因为室内温度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而引发的争议。但又如何公正、科学、准确地获得气温测量数据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冬季采暖期的广大居民和供暖单位。记者昨日从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由该局提出并起草的河北省地方标准《冬季采暖期居民室内空气温度测定方法》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有望年内实施。
据了解,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冬季居民室内空气温度的测定方法,从而使得居民室内空气温度的科学测定无据可依。比如,测定温度时,供暖方常常选择中午来,在向阳的窗台处测温;而业主则希望在背阴处或通风口测量,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因供需双方测量室温的时间、环境条件选择不同,得到的测量结果往往不一致,导致纠纷不断发生,甚至通过法律途径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针对这一现状,2009年初,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关于编制河北省地方标准《冬季采暖期居民室内空气温度测定方法》的申请,经批准立项,深入调研和试验,并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冬季采暖期居民室内空气温度测定的环境条件、测定方法等,对测量房间和测量点的选择,测量环境的要求,测量时间和频次的确定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冬季采暖期居民室内空气温度的测定提供了可靠方法。 目前,该方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供热、用热单位及个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