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中供暖户进入试水期
今冬取暖费收缴日期截至10月底,发现暖气漏水,应及时拨打小区物业电话
北京今冬供暖暖气试水工作陆续启动。昨日(16日),来自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的消息,今冬取暖费收缴日期截至10月30日,对于集中供暖用户来说,房内无人居住仍需缴纳供暖费。
试水时间可能在本月中旬至月底
据市供热办介绍,暖气试水时间由各个供暖单位自行决定,北京并没设定统一时间。由于调试准备工作比较复杂,管网比较大的区域会率先试水。10月14日,石景山区依翠园小区楼门前已经贴出暖气试水通知,据依翠园小区居民岳女士介绍,根据通知,他们小区试水日期是14日至16日,15日早晨,岳女士家暖气有注水声。据了解,市政集中供暖小区的试水时间一般是从10月中旬起,到10月底结束。
市供热办表示,试水期间,居民家中必须留人。一旦发现暖气漏水,应及时拨打小区物业电话。
供热-温度不达标处罚供暖企业
今冬北京居民供暖还按现有的16℃标准执行,18℃标准将于明年正式实施。今冬明春北京供暖点火试运期在11月7日至14日,11月15日供暖开始,明年3月15日结束。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表示,供热期间若发现间歇供暖和降低供热质量现象,将根据有关供暖管理规定,及时给予纠正、警告和处罚。
缴费-无工作单位取暖费个人缴
今冬取暖费收缴日期截至10月30日,近日,不断有市民咨询供暖费报销问题,对此,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表示,按照《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采暖用户是单位的,由单位统一向供暖单位缴纳;采暖用户是个人的,由房屋承租人所在单位缴纳;房屋承租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房屋承租人个人缴纳。
所以,只有“房屋承租人或房改购房人”的取暖费由所在单位负担,用户无工作单位的,个人缴纳,没有明确规定一律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